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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陈宗彦案重查 官员司法形象两败俱伤


 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  更新时间:2023-02-19 09:15

来源:台湾《联合报》

作者:王圣藜、萧白雪

台南地检署十一年前以业者涉嫌行贿市府官员陈宗彦分案查办,依据的是业者频在通讯软件上与陈讨论公务,加上陈一句问“小芸有空吗”?具备贪污对价的基本侦查要件,接下来是对价关系能否成立,但检察官却不曾侦讯过陈宗彦就签结,如今面对各界质疑,只好再分案调查,公务员、司法官形象两败俱伤。

检察官怀疑陈宗彦涉贪,绝非灵光乍现,签分调查有无贪污案的根源,来自追查色情酒店业者涉行贿官员案时的监听所得,陈宗彦被怀疑并非毫无依据;问题根本在陈宗彦是否因接受性招待,而且在市府公务上出力帮业者乔事情,至少从幕前曝光的监听译文上看起来,酒店业者与陈宗彦不但有多次通讯、还不时碰面,业者多次请托陈宗彦协助商场的执照、变更使用等,都牵涉到市府公权力的事项。 

如果陈宗彦平白无故接受性招待、却毫无作为,生意人将本求利,业者是否愿意长期无偿供养,是需要厘清的疑点之一;陈宗彦若一方面接受业者招待、一方面为业者乔事情,尤其当通讯内容显示,业者多次跟陈宗彦讨论到酒店送到市府的案子,陈宗彦甚至还曾主动询问案名,如此积极的态度,事后是否全无作为,检方当初是否真有用尽全力调查?业者的付出与陈宗彦的回馈,真的全无对价关系?

检察官从其他案发现疑点而签分案调查,但侦查权一开一阖,历一年多后结案,从启动分案到查无实据,到底有无作为,仍有重重疑点待厘清。

没有穷尽侦查可能的贪污案,十一年后被翻出来讨论,在毫无新证据、新事实下二十四小时内急行分案再办,是紧急应付外界了事,还是有心想作为?当初结案心证,于情理、事理、法理上都难以服众,又何苦昨是今非?

陈宗彦身处明处,检察官若真依侦查不公开、默默查案,他字案在没有开庭事实上就结案,当初分案动机为何?陈宗彦是一介公务员,便民为职责所在,但若以便民之名,获取个人不正利益,则为法所不容。

人民对司法观感不佳,一大因素是办民不办官,业者巴结官员如此,最后司法只轻办业者妨害风化罪,轻纵更攸关百姓公义的贪腐作为,就像侦办陈宗彦办到如此境界,难怪司法不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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