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时移世易 港23条立法难从宽
来源:明报
明报社评
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在研讨会发言,提到反中乱港乱澳分子“贼心不死”,“任何人、任何时候,胆敢挑战一国两制底线,胆敢反中乱港、反中乱澳,必将受到严惩”。夏宝龙的强硬措辞,显示中央认为,与反中乱港力量的对抗将是长期斗争,也间接突出了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迫切性。23条立法是特区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这几年,香港与世界局势皆出现了根本变化,国家安全风险,跟本世纪初的情况截然不同,现在再推23条立法,内容比2003年的草案为严,似已无可避免,最重要是确保法律条文合理合度,贯彻普通法原则,既能有效处理国安风险,亦能保障公平审讯等基本权利。
“贼心不死”长期斗争
夏宝龙严辞论国安
全国港澳研究会在北京举行研讨会,讨论国家主席习近平七一讲话精神,当中又以夏宝龙的发言最瞩目。“四个必须”与“四点希望”是习近平当天讲话的核心,前者涉及一国两制大原则,后者则较多谈及特区管治与发展。夏宝龙有谈及“四点希望”,不过最受注目的,还是有关一国两制大方针与总要求的部分。
一国两制,前提是一国。夏宝龙重申,中央实行一国两制,属长期战略而非权宜之计,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习近平讲话确认,“保持香港独特地位和优势”是一国两制在港实践一项重要规律,与此同时,“特区所有居民都应该自觉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前者可视为中央的承诺,“只要有利于保持香港独特地位和优势的就不遗余力去做”;后者则可视为中央的要求,爱国者治港,没有香港居民是旁观者,所以夏宝龙接着指出,全体香港居民都应警惕反中乱港分子贼心不死,必须坚决打击一切反中乱港势力,坚决与美国西方外部势力作斗争,把港澳守护好。
夏宝龙措辞严厉,但用字其实亦很小心。首先,与“反中乱港分子”站在对立面的,是“全体香港居民”,当中隐含的信息是中央会清楚区分两者,不会混淆打击对象,同时亦相信“全体香港居民”有能力分辨哪些人是“反中乱港分子”。其次,打击一切反中乱港势力,跟与美国西方外部势力作斗争,两者是有密切关系的,“贼心不死”反映中央认为,这是一场长期斗争,国际形势险恶,敌对力量会不断有新动作,“守护港澳”不容半刻松懈。第三,严惩任何时候任何人的反中乱港行为,需要相关的工具,对中央而言,《港区国安法》填补了部分漏洞,但在反间谍等方面,仍然有待《基本法》23条立法。
23条立法是特区宪制责任,惟2003年推动立法失败后,长期成为政治忌讳,以致回归25年,仍未落实立法。政治对立生态及市民疑虑,是《基本法》23条迟迟未立法的直接原因,惟无可否认,之前相对缓和的国际环境,亦令官方认为,可以等待“理想时机”才立法。可是随着2018年起中美关系急转直下,加上翌年反修例风暴爆发,香港内外环境迎来根本转变,国家安全风险跟之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为了维护美国霸权,华府遏制中国崛起,招数只会愈来愈狠,而香港正是美方一个着力点。
23条立法有迫切性
条文规定应恰如其分
这几年,美国以人权民主为口实,对港施压浪接浪,由不承认“香港制造”,到最近国会辖下委员会报告威胁制裁参与国安案件的律政司检控官、政治施压干扰香港司法,手段愈益粗暴横蛮,香港必须保卫自己;国家统一属核心利益,华府变本加厉操作台湾牌,未来数年,台海形势可能更趋紧张,对中央而言,香港有迫切需要尽快落实23条立法,全面堵塞国家安全缺口,提防台海有事时,香港成为敌对势力操作破坏的弱点。
有别于2003年,现在推动23条立法,除了履行宪制责任,更是为了应付眼前真实存在的风险。太平盛世时期,立法维护国安,重点在于确保有法律工具“看门口”,宽松一些当然较好,可是在波涛汹涌时期,相关立法始终要考虑实际需要。23条未立法,现在官方要援引刑事条例,处理涉及煽动罪行的案件。去年终审法院裁定,国安法的较高保释门槛,适用于其他涉及危害国安的刑事罪行,以确保被告不会继续从事相关行为。23条指涉的是危害国安罪行,既然终院已有裁决,保释门槛当然亦要跟国安法看齐。
国安法下部分被告扣押逾一年,当然不理想,应该尽早审理,就此国安法法官亦曾公开表达意见,惟正如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马道立早前接受本报专访所言,国安法对普通法的影响,应留待终院日后审理多宗国安法案件时判断。马道立相信本港普通法制可跨越2047年,市民亦应该对本港法院有信心。23条立法应否跟国安法一样,给予律政司酌情权提出不设陪审团审讯,是另一关注点。官方未有表示,新任律政司长林定国则提到,法庭判例确认,由3名法官取代陪审团,无损被告公平审讯的根本权利。无论如何,香港内外环境已大变,23条立法有迫切需要,不应该再拖,官方的责任,是确保条文内容恰如其分,既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亦能保障公平审讯等基本权利、维护普通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