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夫·马尔根:获取真相的权利
所有其他公民自由,都潜在依赖于某种获取真相的权利。例如,除非法官确保陪审团获得尽可能充分的信息,否则获得评审团公平审判的权利,就无从谈起。更广泛地说,真相依赖于由法律和机构支持的无尽发现过程。
从美国前总统特朗普被刺未遂所引发的一系列阴谋论,到美国亿万富豪马斯克转发极右翼人士所谓英国警方对暴乱分子暗中执行两套处置方案的虚假说法,几乎每周都会有新的虚假信息在网上传播。真相正在受到攻击,而人们也意识到这一点。根据联合国最近的一项全球调查,有超过85%的受访者对网络虚假信息的影响表示担心。
社交媒体和数码平台的兴起,是世界充斥谎言和扭曲信息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通过最大化受众参与度来获利,这些平台的算法会在罔顾真实性的情况下,放大吸引人们注意力的信息。此外,人们发现负面信息还有提升参与度的作用,一项研究显示,标题中每增加一个负面词汇,点击率就会增加2.3%。
但我们未能打击虚假信息的另一个原因,在于自由主义传统将言论自由置于获取真相的权利之上。根据这一论点,民主世界中对言论自由的任何限制,都会被独裁者用作实施审查,甚至某些更恶劣行径的理由。
西方对言论的处理手法假定在“思想市场”上的自由公平竞争,会确保真相战胜谎言。但我们如今知道这是错误的。某些类似于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即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可以应用于信息领域:特朗普前首席策略师班农(Steve Bannon)所谓“用垃圾信息淹没该区域”的做法会助长不信任,并使人更难以区分事实与虚假信息。
一些人认为,真相现在已支离破碎,无法修复。但许多国家已加强旨在探求最好的可用真相的机构,而这些机构也是社会和经济赖以运作的重要支柱。金融法律惩罚在账目和公开声明中的虚假和欺骗行为,法院使用脱氧核糖核酸(DNA)等复杂法医工具来做出更好的判断,而现代科学则动员同行来批判性审查各类学说。
我们现在须要在这些基础上再接再厉,确保每一个强大的机构都能提供最好的可用知识。这项工作的核心应是一个新的获取真相的权利;这一权利可以基于诸如黄金法则(the golden rule)和定言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等一些长期确立的原则。几乎在每个文明中都能找到的推己及人理念,则可以作为重建真相基础设施的基石。
首先应从法律开始。欧洲和其他地方的许多政府都制定强而有力的消费者保护法律,禁止在广告和市场营销使用误导性和虚假的声明。同样的原则应当应用于所有政治传播(澳大利亚正在考虑将这一举措作为增强民主韧性的一系列措施之一),并最终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大众传播。故意散播谎言者应当承担后果——主要是经济上的惩罚,但或许该包括禁止担任公职或从事媒体工作。
司法系统偶尔会被用来惩罚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组织。例如,Dominion投票系统公司针对福克斯新闻,关于其投票机“操纵”2020年美国大选的阴谋论所提起的诽谤诉讼,最终以近8亿美元的和解告终。但还可以做更多的工作去开启一些路径,让人们可以借助禁止故意散播谎言的新法律,去对明显不诚实的新闻媒体和政治人物进行法律追索。
其次,那些致力于呈现真相的独立机构必须得到强化。这些机构已存在于科学、金融、卫生和安全领域。在媒体方面,非营利新闻机构和公共服务广播充当这一角色。这些机构的成功关键,在于它们可以不受政治和市场压力的影响。
第三,监管可以迫使强大的信息提供者成为真相的传播者。今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初步调查结果,认为马斯克的X平台通过允许任何人付款获取验证账户的方式误导用户,违反了《数码服务法》,X可能因此面临高达其全球收入6%的罚款。与此同时,德国于2017年通过的《网络执行法》,要求拥有超过200万用户的平台,删除“明显非法”的内容。
第四,在选举前,独立的选举委员会须有核查事实,纠正虚假言论,并封禁最具破坏性的虚假信息或深伪内容的权力。因为此时,真相最为脆弱,受到干预的风险最大,与民主的利害关系也最高。
第五,下一代必须具备分辨真相与谎言的更好能力。学校应培养年轻人识别各种虚假信息的能力,芬兰和丹麦就率先将有关虚假信息的课程纳入教学大纲。
最后,Factiverse、英国的Fullfact、格鲁吉亚的Myth Detector和挪威的Faktisk Verifiserbar等科技先锋企业,正在开发结合人工智能和集体智慧的新工具,以识别和评估虚假信息。这些及其他类似举措,都应得到鼓励和支持。
为了确保取得成功,获取真相的权利,换言之,就是不被强大和有影响力的组织欺骗或故意误导的权利,应作为一项协议被纳入《欧洲人权公约》,并与美国宪法中对言论自由的保障相制衡。考虑到意见和解读的差异,行使这一权利的门槛应设得很高。而且,这一权利应由法院,而非政府或“真理部”来执行。
所有其他公民自由,都潜在依赖于某种获取真相的权利。例如,除非法官确保陪审团获得尽可能充分的信息,否则获得评审团公平审判的权利,就无从谈起。更广泛地说,真相依赖于由法律和机构支持的无尽发现过程。
马斯克及其他一些人坚信,言论自由是绝对的善,而撒谎的权利应高于获取真相的权利。他们基于崇高理念的观点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一观点正变得日益危险且不合时宜。
17世纪法国数学家帕斯卡写到:“在这个时代,真相是如此不为人知,谎言又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除非我们热爱真相,否则就无从得知它。”如今,我们应通过将获取真相作为一项权利来展示这种热爱,并将其置于我们的法律和宪法的核心位置。
作者Geoff Mulgan是伦敦大学学院集体智慧、公共政策和社会创新教授
英文原题:The Right to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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