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性骚者安全下庄,司法成谁的靠山?
来源:台湾联合报社论
台湾#MeToo运动延烧,领导人蔡英文指示改革性平机制,行政院与立法院将进行性平三法修法。然而,司法作为守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院对惩戒法院院长李伯道性骚女部属案的处理态度与手法,不仅暴露司法机关性平意识的落后,理应最能彰显性骚零容忍的司法最高行政机关,却是吃案私了还不懂利益迴避;司法院正是这波#MeToo风暴中,最欠缺性平意识与反省能力的政府机关。
惩戒法院院长性骚案爆出后,司法院在第一时间坚称未接获申诉,但又表示会启动调查、绝不宽贷;后来则称是尊重被害人不要曝光案情、不要启动申评会的意愿。但前后矛盾的说词,不管是欠缺性平法治概念,还是有意为特定人掩护,都让基层法官听不下去,更给司法公信带来难以估计的伤害。
《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雇主于“知悉”性骚扰之情形时,应采取立即有效之纠正及补救措施。其中所称“知悉”,十三年前劳委会就已明确指出,包含雇主“可得知悉”情形,并不以被害人提出申诉为限。《司法院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处理要点》更规定:本院各级主管于“知悉”有性骚扰情形时,应通报性骚扰申评会处理。换言之,被害人要不要提申诉,并不影响案件的启动调查;司法院只要知悉,就该展开调查。
如果连司法院秘书长都不遵守司法院的规定,以当事人不愿申诉为由私了,让涉性骚的院长提早退职,司法院怎么好意思跟民众谈遵法守法?每当司法处理性平案出现争议,司法院一贯回应就是会加强法官性别教育,但从这次粗糙的处理手法,显示司法院高层骨子裡毫无性平意识,更没有处理性平案件应有的基本程序概念。
性骚争议在司法界不是第一次发生。2018年惩戒法院前身、公惩会的职务法庭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陈鸿斌性骚扰女助理案,从原本的免职改轻判罚款200万元新台币,外界哗然。蔡英文后来在脸书表示,该案让她深刻感觉,台湾社会离性别平等还有一段路要走,更强调务必在司法制度中落实性别主流化。
司法院随即声明“深表赞同”,强调会全力以赴。不久,司法院长许宗力率所有主管上性别平等课,并在致词时表示,司法不能成为性别暴力的帮凶,要在受害者鼓起勇气发声时,伸出友善的手,“使司法成为受害者的靠山”。他更希望建构一个对性别不平等保持敏锐的司法体系,还说这始终是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但性骚者可以安全下庄,司法成为谁的靠山?
此案引爆的不只是司法院处理性骚案的态度问题,还包括司法院这几年的用人争议,许宗力任内向总统推荐的惩戒法院首长石木钦、李伯道先后爆发丑闻;如今,负责处理性骚案的秘书长逼退惩戒院院长后,自己却接任上位,毫无利益回避意识,跟许宗力面对再任大法官争议时自称没有违宪,同样荒腔走板。
司法院以性骚指控让李伯道提早离职,还把李伯道退职与林辉煌接任同时上报总统府,自始至终避谈李伯道性骚行为,只用“健康因素”掩饰真相,面对各方询问始终语带模糊意图淡化,是要迴避当初推荐此人给总统的责任?更讽刺的是,许宗力在惩戒法院院长交接典礼上致词时,还对李伯道任内表现充满肯定,如今更让人倍觉荒谬。
惩戒法院院长性骚案,不只是性骚,更让各界看到当今司法官场现形记,这样的司法院,论司法改革已是奢谈,“使司法成为受害者的靠山”,更是天方夜谭。这责任又该算在谁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