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明:社会契约与公民义务
要不是近期常从新闻里听到看到,都已快忘记“社会契约”这个词了。
1970年代求学的时候,当时世界的政治气候敏感,这类有关社会主义的题目都只是“略得一个知字”而已,今天重看时就觉得简单多了。社会契约可以理解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签订的一份“谅解备忘录”,一份记载了签署双方意向的文件。这份谅解备忘录须包括双方意愿一致的部分,以及双方预期的共同行动,只不过签约双方都不必在文件上留下实体的签名。
在一个政治安定的国家生活久了,很多东西都已习以为常,当成是理所当然的事。在新的国际和人际关系、新科技和新的生存危机挑战等冲击下,国家与人民重新订立新的社会契约是有必要的。
社会契约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政府会以追求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生存和利益为前提,提出保护人民生命、权利和利益的施政方针;另一方面,国民也要为了这些社会利益和秩序,履行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契约才能得以有效执行。如果公民不愿放弃某些个人的或自私的行为自由,不尊重其他公民的权益,不愿做出妥协,那么,单方面的社会契约必不能完善执行。
我们正面对的,是疫情过后,前所未有的国际政治、经济、安全、环境气候、能源分配,以及贫富差距等尖锐挑战。以我们的国情为例,有鉴于一路来对政府带领国人安然度过种种风风雨雨的危机的表现,可以预测在未来立下的新社会契约,一定会得到国民的信任和支持。然而,新契约也一定会对国人有新的,或不同的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的要求。所以,要如何说服国民,以新的心态来履行新契约下的义务和社会责任,将是另一层面的挑战。
公民对国家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基本上包括卫国、爱国、爱同胞、奉公守法、参与社群建设和社交活动、尊重他人权益、不破坏社会秩序等等。这些听起来,都像是些老掉牙的“高调空话”,不过在新一轮来自国际的冲击和挑战之下,很多基本价值观和行为都会受到影响甚至破坏,所以有必要重新检讨一下。
在“咖啡店论坛”最常听到“老一辈”的咖啡客说“人心不古”。翻开报章,虽然还不至于到用“道德沉沦”来形容现状的地步,不过统计一下每天所闻也是怵目惊心。家庭价值的破产导致家人因钱财打官司;少年抵不住毒品、电子烟、钱财的诱惑而犯法;受高教育者和凡夫都搞偷拍骗色,用高科技低伎俩欺诈骗财骗色;邻里不再互相尊重和容忍,不能和睦相处;我行我素的个人理直气壮地挑战社会秩序,如在疫情期间不戴口罩、带榴梿上公共交通工具;脾气暴戾的各类霸客一言不合就随手伤人;连用餐后归还餐具和保持公共厕所干净的小事也做不到;还有浪费公物的行为等等。这是每天重复出现在报章的大小标题,都在挑战社会秩序和道德。是不是这个挤了几百万人的小红点,在公民义务的了解上出了问题?大家似乎都已忘了要“怎样做个好公民”。
在新的挑战下,小国的国民不论老少,肯定会受到来自各方面对生活、经济、工作和心理的压力。在应对新挑战时,也要照顾和提升公民的伦理教育和正确生活观,大家要“少一点自我”,多尊重和谅解他人,才能共尽公民义务,对社会负责。我们从小就背诵的信约,其实就是一个公民义务的版本:不分种族、言语和宗教,团结一致,建设公正平等的民主社会,并为实现国家之幸福、繁荣与进步,共同努力。
这些基本的承诺,在新的社会契约应该一样适用,所以也应该一起“写入”新的社会契约,唤醒各界努力遵循公民操守。
(作者是电子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