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邻国戒心的历史镜像
时事透视
通常认为,在古代东亚和东南亚世界,最远至斯里兰卡的半个亚洲世界,中国长期以来建立了以帝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实际上这种表述是错误的,一般被称作朝贡的正式称谓是册封—朝贡体系,简称当是“封贡”。
当代中国为了弱化历史上对周边国家的“帝国—藩属国”体系印象,偏重宣传封贡体系下“厚往薄来”的贸易部分,对更重要的政治册封做了淡化处理。
册封是典型的君臣体系,意味着接受册封的国家,名义上最高领导人就是中国皇帝,接受册封的国家对中国有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义务,以此换取帝国在安全、合法性等各方面予以保护和回馈。
君臣关系,就是宗主国和藩属国的关系,在儒家政治伦理中就是父子关系。明朝抗倭名将俞大猷对越南叛乱的檄文中,直截了当就这么指责:“你们国王反叛中国,子不孝大逆之罪”(见之于《正气堂集》)。看过之后,会对藩属国有充分而深切的认识。
另外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万历朝鲜战争,现在比较容易查到的是,琉球对中国进行通报,丰臣秀吉在准备征明,而朝鲜隐瞒。朝鲜的行为等同叛逆,进而导致后来明廷对朝鲜国王的反复审查。
正式接受封贡的国家,中国对该国的宗主权,除开年号、历法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还体现在对王位继承的合法性核定——典型案例如朝鲜光海君;外交主导权——典型案例即1866年之“丙寅洋扰”:朝鲜面对法国入侵的回应是“藩国无外交”,法国和朝鲜武装冲突后的外交交涉,是在北京的总理外国事务衙门进行的,是对中国交涉而非对朝交涉。
国家政权合法性的承认——藩属国的国王印信是中国天子颁布的,这是典型的非主权国家象征,即便是面对近代欧洲主导的外交秩序,欧洲人也是承认封贡体系下的中国主导权,典型案例是越南—法兰西战争,战败的越南被迫交出中国颁发的印信销毁,并宣布独立(《第二次西贡条约》)。这个可以参考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第一条即承认朝鲜独立: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历史进程中的法律关系构建,证明了封贡体系下藩属国的非完全主权国家性质,只有走完完整的封贡关系,才进入朝贡阶段,藩属国不会认为中国说自己吃亏就是中国吃亏,周边国家也并不信中国对内对外的宣传。所以当二战后周边民族国家建立时,多倾向于反华及历史切割,这是历史的回声,毕竟它们和中国有着完全不同认知的封贡历史创痛,还历历在目。
封贡体系下的意识形态输出,如中华典籍、历法年号的潜移默化,其实是相当可怕的泯灭独立性的东西,周边一圈自以小中华为荣的国家,曾都以自己的国家更像中国为荣。
中国要是能正常近代化,周边各种自称小中华者,将丧失自己的民族本位和主体性,因为政治伦理、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一致性,而成为一个政治大家庭和帝国体系的一部分;如果中国强大或者时机合适,很容易被同质化、被吞并,如清末将外蒙古、朝鲜设省的动议。看看今日蒙古、越南如何急于切割和中国历史关系,就知道了。
作者是成都世通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