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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掌控临终选择胜于讨论安乐死


 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  更新时间:2024-12-04 07:45
社论:掌控临终选择胜于讨论安乐死

英国下议院上星期五(11月29日)以330票对275票的结果,通过安乐死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合法化的历史性法案。法案尚须进一步审议和修订,只有在上下两院都批准的情况下,才正式成为法律。但无论如何,上周的决定标志着英国在安乐死议题上的法律变革迈出重要一步,可能加入瑞士、荷兰和加拿大等国的行列。

有关安乐死的问题长久以来存在争议,涉及面广泛,包含道德、人权和医学等多方面。这个观念在亚洲更是不被普遍接受。虽然安乐死合法化能赋予临终病人选择有尊严地离场的权利,但却可能带来许多潜在风险和道德困境。例如,要如何避免弱势群体如老年人、残障者因不想成为家庭或社会负担而选择结束生命?

虽然通过明确定下允许执行安乐死的条件可消除被滥用的风险,但是怎样的条件才算足够?以英国通过的法案为例,只有经两名医生和高等法院法官批准,预期寿命不足六个月的成年人有权选择安乐死,但事实是,预测患者剩余生命时间的准确性有限,就像天气预报一样。一些曾被诊断为仅剩六个月寿命的患者,最终可能存活数年,基于不可靠的预测值执行不可逆的决定,无疑是极危险的。再说,患者也可能在临终前改变最初的决定,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格外谨慎。

安乐死的支持者则认为,末期病患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身体会对吗啡等止痛药产生耐性,必须承受的疼痛越来越多,有些人会因为无法忍受而选择自我了结,安乐死合法化让患者的决定得到尊重,避免自杀行为的发生。

末期病患在人生最后阶段确实可能经历巨大痛楚,但与其争论安乐死是不是应该合法化,不如将资源用于进一步加强临终关怀机制。安乐死并非唯一选择,通过提供更全面的临终关怀服务,确保生命末期的病患能够得到更多的尊严和关怀,重点关注他们的舒适度、生活质量和痛苦的缓解,为他们提供一个更有尊严的生命终结。

有别于“协助死亡”的方式,新加坡在1996年通过的《预先医疗指示法令》,让国人在身体健康、没有任何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做出预先医疗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简称AMD),选择在病危时拒绝无意义的治疗及特殊的维系生命治疗。然而,至今的参与率仍很低。根据新加坡管理大学2019年的一项全国调查,只有不到四成的国人了解何为预先医疗指示,而签署该指示的人不足1%。卫生部去年5月对国会提问的答复显示,过去五年间仅有约2万3700名新加坡人签署了预先医疗指示。为提高参与率,政府在2020年推出了生命足迹@LifeSG网站(My Legacy@LifeSG),为公众提供有关临终问题的一站式服务。

随着新加坡即将迈入超老龄化社会,如何应对生命终结问题的讨论变得迫切。将有越来越多老年人面临可能连临终护理也难以缓解的疼痛,即便安乐死在新加坡不被允许,我们不应避忌对临终安排的讨论。

加强对预先医疗指示的宣导至关重要,人们不应等到危急时刻才做出决定,因为那时可能已无法清晰表达自己希望自然、平静且有尊严地离世的意愿。再说,将如此重大的决定留给亲属处理也对他们不公平。预先医疗指示的表格可上网下载,或到诊所和医院索取,填妥后让合格医生证明心智健康,然后邮寄或亲手提交到卫生部的预先医疗指示注册处。尽早签署预先医疗指示或与家人沟通,可更好地掌控自己的临终选择,不仅能减轻亲属的决策压力,还能实现更符合自身意愿的临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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