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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区议会提名期结束 地区治理还看政府


 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  更新时间:2023-11-01 11:10

来源:香港01

01评论编辑室

香港区议会选举提名期在周一(10月30日)结束,选举事务处共收到171人参加地方直选,228人参加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

查考顺利取得提名的参选人,大多数都是关爱队或地区委员会(俗称“三会”)成员。例如实政圆桌唯一取得足够提名的参选人庄豪锋,本身为屯门大兴及山景分区委员会委员。惟他另外四名有意参选、同为社区干事的党友,却无一人能够顺利“入闸”。

实政圆桌召集人田北辰批评,逾200名“三会”委员没有应门或者拒绝听取政纲。

而同样只得一人“入闸”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形容提名门槛极高,认为可以考虑“放松少少”,令更多人有机会参选。

提名唯才 鼓励参选

当然,不论是实政圆桌、民主思路抑或其他组织,都不能期望必然取得提名参加区议会选举。正如特首李家超指出,“要证明、说服别人,令人认同你是可以良好地、称职地为地区服务”。

根据政府对“完善地区治理工作”的说明,“三会”委员提名机制的用意是“强化候选人的代表性,确保当选者真正了解地区事务”,“可确保候选人是有志于扎根地区,服务地区的人士”。然而,市民有意扎根社区、服务市民,不一定在过去已建立人脉。“三会”委员既掌握提名权力,实应积极行使职责,欢迎有意参选者来尝试“证明、说服”,再作考虑是否提名。

事实上,“三会”委员由政府委任,本来的原则也是“用人唯才”。分区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才干、专长、经验、诚信和参与服务社会的热诚,地区防火委员会和扑灭罪行委员会则分别推动防火意识和传播灭罪信息,与消防处、警务处等紧密合作。“三会”由以往的咨询角色,近年新增了提名区议会参选人甚至特首选委会的职责,他们更须表现出应有的能力以服众。民政事务总署在任命“三会”成员时,亦应更加严格。

行政主导 回应需要

说到底,正如政府在“完善地区治理工作”所指,指导原则包括了“充分体现行政主导”,要“加强地区治理领导及统筹力度,运用好各部门的资源提升地区施政效能,回应市民的需要”。区议会、“三会”及关爱队均由政府直接领导,在民政事务专员领导下服务社区,而由政务司副司长领导的地区治理专组则负责协调跨部门工作,推动社区参与地区治理等。

所以,不论是区议会、“三会”抑或关爱队,都应该以协助政府策划和推展地区服务、务求更有效和及时回应市民诉求为宗旨。他们和民政事务专员是否尽忠履职,市民就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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