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偷拍乌龙:诽谤、霸凌不是维权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沈彬
一段广东地铁车厢里的视频广为流传。视频中,一女子看见一中年男子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在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中年男子老老实实让女子检查相册以“自证清白”。当发现是一场误会之后,该女子仍旧警告对方说:“小心点,别乱拍。”
不仅如此,女子还在网上曝光对方,称其是“猥琐男”,武断地称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我意识到他应该没有拍什么,本想就这样结束。我也可以‘忍一忍’,但是一分钟内我的脑子里飞速运转‘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非要等发生什么我才能说什么吗?’”至于有没有想到诽谤可能造成的伤害,其仍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这段“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的言论,引发了舆论热议,不少网友发文替中年男子鸣不平。女子所在的四川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称,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报。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称,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女性在误会对方偷拍,且查清事实之后,毫无愧怍之心,继续以受害者的身份,辱骂对方是“猥琐男”,诬陷对方“手法娴熟”,曝光对方的形象。公众愤怒,不是因为维护女性权益错了,甚至也不是因为误会了对方,而是明知道自己误会了对方,仍然利用性别优势霸凌、侮辱对方,窃用女性权益的符号,公然羞辱一个没有什么网络发言优势的中年男子。
本来,年轻女性在人群拥挤的地方有一些“过敏”也可以理解,而且性骚扰取证也是比较困难的。如果这名女生,在警察认定是乌龙之后,就此作罢,或者,哪怕事后发社交动态,只是提醒一下周遭女生当心偷拍,也不至于引发公愤,但是,这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依然选择了毫无顾忌地中伤、诽谤对方,毫不在意自己的构陷、网暴可能对对方造成的伤害。
是什么支撑着一个人理直气壮地诽谤、网暴他人呢?书读了那么多,却选择了仇恨和偏执,却选择了精致的自私。古人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知羞耻,明善恶,是做人的根本。明明知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还去所谓“维权”,这就是碰瓷,是盗用女性权利的符号去“合法伤害”无辜者。
之前,一名清华的女学生误会被学弟摸了屁股,大肆传播男生个人信息,扬言要让对方“社死”,查明只是书包蹭到之后,只淡淡说一句“我们要互相道歉”。“双标”的做法惹怒了公众。
知错而为,知错不改,强词夺理,严重败坏了女性维权的社会公信,推动社会性别撕裂。受害者不仅是被诬陷的具体个人,也包括女性群体本身。女性的权利意识高涨,坚决对性骚扰说不,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人故意渲染性别对立、冲突,把这个当成流量密码。这是值得警惕的。
学会维权,也得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性别平等的大词,不是霸凌他人的道具。向被自己误会、中伤的那个中年大叔,说声“对不起”,很困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