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两岸僵局下的石斑鱼输出困境
来源:台湾《经济日报》社论
中国大陆海关总署日前宣布,自台湾进口石斑鱼检验出禁用药物,决定暂停台湾石斑鱼输入。由宣布到禁令生效,只有三天缓冲;虽然只是暂时性措施,但是根据以往经验,短期不太可能会取消禁令。
大陆禁止石斑鱼与先前禁止释迦(番荔枝)、莲雾及凤梨(黄梨)进口,理由同出一辙,都是检验出极少量产品内含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就直接下达全面禁令,并不符合比例原则。由于两岸协商机制早已中断,大陆事先并没有与台湾协商,对于台湾提出说明更是置之不理。
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对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品采取紧急贸易限制措施,但必须要有客观的科学证据,而且受影响地区可以提出意见,中国大陆的做法显然违反国际规范。
目前中国大陆给予台湾莲雾、释迦、凤梨,以及石斑鱼优惠零关税,石斑鱼是属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早期收获清单产品,其他三项产品早在ECFA之前2005年即已享受零关税。目前此四项产品中国大陆对外一般关税分别是20%、20%、12%,及7%,但台湾目前仍禁止此三项水果及部分石斑鱼品种进口,台湾已经长期享有贸易红利。
石斑鱼是ECFA下中国大陆对台湾开放18项农产品之一,在2013年ECFA生效时中国大陆的关税为12%;在关税归零及品质优势带动下,台湾石斑鱼对中国大陆出口迅速成长,甚至成为马政府时期展现ECFA效应的最佳例证。即使近年来台湾对中国大陆出口石斑鱼已有下滑,台湾在大陆市场仍占有一席之地。
与先前处理模式相同,台湾政府对于石斑鱼事件的因应是“谴责中国大陆违反规范、透过WTO机制解决,全力分散出口市场”。台湾指责中国大陆以类似突击方式的进口禁令不符国际规范,影响到台湾业者利益;选择时机又在假日前夕,更可能有政治操作因素,中国大陆之无理再次冲击到两岸关系。
台湾政府宣称将透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讨回公道。但是在先前的释迦、莲雾及凤梨,当时台湾也表示中国大陆若不解除禁令,将会在争端解决机制提告,但最后仅在WTO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协定的会议提出,仅在意见陈述,并没有约束力;迄今仍未由争端解决机制控告中国大陆,其中原因有待厘清。
中国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实施禁令后,台湾政府积极在其他市埸寻求商机,以降低对大陆依赖。不过由过去案例中,可发现政府仍是以出口补贴做为主要工具,除了抵触WTO规范,也无法解决农产品产销失调的根本问题。另外也曾发生被中国大陆禁止输入的台湾产品,在转销到其他地区也被以类似的理由挡关,显见台湾农产品的检疫体系仍需强化。
台湾农产品在开拓新市场之前,应先厘清含有不利健康成分的真实性。针对石斑鱼个案,应针对石斑鱼品质检验通盘调整,再协助业者分散市场,但也必须要有大陆市场不可能完全被其他市场取代的准备。
石斑鱼是中国大陆首次针对ECFA早收产品,自然较先前水果案敏感,也再度挑起ECFA存废问题。台湾府院已定调由相关单位谴责大陆政治操作之外,也有官员批评ECFA的效应已减少,但政府却忽视ECFA生效以来所累积的贸易红利。甚至台湾外交部官员还表示与中国大陆自由贸易就是错误,却不知此错误下,台湾去年对大陆贸易顺差突破千亿美元,台湾对中国大陆总出口比重居高不下,中国大陆依然是台湾农产品最重要的出口市场。
台湾政府官员与其加入“批中”行列,鼓励台湾民众多吃“爱台石斑,反中水果”来消化对大陆出口,或是猜测下一项可能被中国大陆禁止的农产品,不如确实为台湾农业把脉,检讨农产品产销结构,做好品质控管并落实检疫流程,也可为台湾未来加入其他国际经贸组织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