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男:台独史观与法理台独
今年是荷兰殖民者从台南入侵台湾400周年。5月20日,台湾赖清德在台北就职,当天晚上的招待晚宴在台南举行,目的就是为了纪念荷兰人从台南登陆台湾400周年。除此之外,台南市政府也举办了“台南400年”大型纪念活动。民进党官方从去年开始斥资8000万新台币(约348万新元),拍摄题为《1624》的大型歌仔音乐剧,从年初开始已在全台多地上演。台湾历史博物馆从今年2月1日起举办题为《跨·1624:世界岛台湾》的“国际特展”,将持续到6月30日。
上述这些动作都围绕一个主题,那就是美化当年荷兰人对台湾的殖民史。在中国传统史观里,1624年荷兰人从台南入侵台湾,以台南为中心对台湾岛西部地区实施殖民统治达38年,其间充满了对当地原住民和汉人血与火的压榨与欺凌,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痛点”。因此,中国大陆的历史教课书把1624年当成一个屈辱年份,并通过大力褒扬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人、收复台湾的壮举,来对冲这种历史屈辱感。但在民进党方面看来,1624年荷兰人带给台湾的更多是“福祉”,让台湾从此走出东亚,走向世界,成为一个让全世界都能看见的“世界岛”。所以在上述纪念活动中,当年的荷兰人多以正面形象出场。
从正面重塑荷兰殖民者的历史形象,是民进党多年来重塑台湾史观、建构台独史观文化工程的一个缩影。他们把历史上统治过台湾的荷兰殖民者、明郑(成功)、清朝、日本人、国民党都塑造成“外来政权”,然后对这些“外来政权”进行重新评价,区分优劣。荷兰人、日本人成了民进党褒扬的对象,他们对台湾的所谓“历史贡献”也被大书特书。清朝和国民党则成了讨伐的对象,特别是国民党政权,从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到后来的威权统治,都成了国民党的原罪,迄今挥之不去。至于明郑政权,由于郑成功在台湾民间尚有较高的地位,他们不敢公开贬抑,但明显在淡化其历史意义。民进党可谓完美诠释了“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深刻内涵。
为建构台独史观而借助重要年份和重要日期对重要历史事件进行重新解读,已成为民进党政府推进文化台独的娴熟手法。今年是荷兰人开始殖民台湾400周年,明年的“大日子”至少有四个:“习马会”10周年,大陆《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台湾光复80周年,乙未割台130周年。大陆方面至少会隆重纪念前两个事件,而台湾方面很可能侧重后两个事件。届时民进党官方如何具体诠释这两个重大历史事件,我们尚不得而知。但它不会放过这个重塑台湾史观、建构台独史观的大好时机,举办相关文化活动和政治活动,以文化台独助推法理台独,当属意料之中。
提到法理台独,可能很多人会首先想到制定台独法律、修改既有法律,或对既有法律进行台独化解释。但法理台独的范畴不仅包括制定新法、修改旧法或对旧法做出新解,还包括对历史事件、历史文件进行新的法理解读和适用,为当下行为寻找历史合法性。例如,自1960年代以来,联合国一直在推动世界各地的非自治领土和殖民地的非殖民化,让这些土地上的人民拥有通过住民自决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既然荷兰人、明郑、清朝、日本、国民党政权都被贴上“外来政权”的标签,他们对台湾的统治都可以被视为“殖民统治”,那么按照联合国的非殖民化精神,台湾也就有了通过全民公决实现独立建国的权利。这就是两个主要台独理论之一“殖民地自决权”论(另一个是“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历史与法理逻辑。
真实的历史是,除了荷兰人统治的那38年里只有少量台湾土地(以台南为中心)是荷兰人的殖民地外,在其他几个历史阶段里,台湾都算不上殖民地。明郑政权是把台湾当成自己国土来经营的,其行政管辖远比荷兰人要成熟得多。清朝统治台湾200多年,当然也是把台湾当成领土来治理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本质上割让的是清朝的领土而不是殖民地。日本统治台湾50年间,虽然统治方式更接近殖民统治,但从国际法层面看,台湾在那个时期也是日本领土而非殖民地。1945年日本投降后交还给中国的,也是台湾的领土主权而非殖民权。1949年国民党因在中国内战中失败而退据台湾,从法理上看,仍然是在中国的领土而非中国的殖民地上避难,更不是跑到外国避难。所以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殖民地自决权”理论并不适用于台湾。
不必讳言,实现法理台独是台独势力的最高理想。建构台独史观、推进文化台独,都是在为法理台独服务。如何利用好明年的几个“大日子”,如何对历史事件做出符合当下台独需求的新解释,相信民进党官方不会懈怠。对中国大陆来说,如何以国际法为工具,以国际社会听得懂的法律语言、而不仅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语言,讲好中国自己的台湾叙事,以化解台独史观的不良影响,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长期挑战。
作者是上海交通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