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国:从学生示威看美国校园文化和社会
作为中国史研究者和当代美国社会观察者,基于不在场的情况,我不计划对学生运动进行微观分析,也不想对未来走向进行预测,而是希望借这场运动,对美国社会、政治和校园文化进行更深层次的批判分析。
事实上,在我本人任教的小型自由文理学院里,气氛自始至终非常平静,既没有学生集会、抗议、声援,也没有相关资讯在学校网站发布,唯一有关信息是政治学教授和来自中东的阿拉伯语言文化教授,联合组织了一场公开研讨活动。但这样的研讨,等于把这场运动及背后的问题,当成一个纯学术问题来冷处理。
这涉及大规模学生运动的社会动员基础。一般来说,学生运动本质都具有高度的道德理想主义特质和单纯的正义感。这是学生运动之所以“天然合理”的一面,因为大学生通常没有政治经济既得利益和自利的动机,对与自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议题,更容易表现出简单的正义感和超越自身利益的诉求。他们希望社会,乃至整个世界更加公平、正义、人道,哪怕面对国家机器的暴力和威胁。这是学生运动之所以值得珍视,也容易引起民众广泛同情的根本原因。
但学生运动的发动也有相关的一些具体条件,因而并非每所大学都会爆发学生抗议。比如,此次美国学生运动就集中在人数众多的大型高校,因为只有这样的大学校园才能产生规模效应,更容易在情绪上相互激荡,也容易和周围环境产生共鸣。中小型大学可能在地理上远离学术和文化中心,人数不多,缺少学生内部的多元化,也就不容易组织起抗议活动;即使偶尔有,也会因为规模太小而被忽略。另外,学校的传统也十分重要。哥伦比亚大学本身就是美国1968年反越战示威的先锋,这样的学生行动主义传统,不可能不对后来的学生有某种启示和激励作用。在这一意义上,学生运动本身也是年轻知识精英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美国大学生运动曾在上个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引领世界青年运动,并对全球政治和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在我看来,今年的学生运动,独特在于触碰了美国政治和社会最敏感的禁忌话题,即对待以色列和犹太复国主义的态度。
事实上,美国上世纪针对越南战争的抗议,所涉及的仅仅是当时的对外政策,以及政府的激进反共意识形态。一些著名美国汉学家的回忆甚至指出,正是反越战抗议和由此引发的对“亚洲”文化和社会的强烈好奇,引导当时还是学生的他们,开始研究中国;正是美国政府强烈的反共意识形态,激发他们对当时处于封闭状态的毛时代中国的兴趣,和对中国社会主义的研究热忱。
今年的抗议和反越战示威的区别在于,越南——不论是当时的南越还是北越——是和美国没有太多关系的陌生国家。我读博士时的一位年长美国同学甚至告诉我,那时很多美国人甚至连Vietnam怎么发音都不知道,会把“越南”用很重的鼻音读成Nam。但以色列和美国的关系太深也太特殊了。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一个象征,一种力量,早已深深嵌入当代美国人的生活和政治意识中,也早已成为公共场合、课堂教学的禁忌,早就是无人敢轻易触碰的敏感话题。
美国学生敢于进行大规模支持和同情巴勒斯坦的示威,所需要的勇气远大于反越战运动。按照中国新闻社援引的数字,从2023年10月初到2024年5月初为止,以军在加沙地带的军事行动,已经导致3万4596名巴勒斯坦人死亡、7万7816人受伤。这是触发美国大学生强烈关注的直接原因。
“自由”和“秩序”之间无解的博弈
正因为问题的敏感性,美国对学生运动很快采取行动,以校纪处分和警察执法的方式双重压制。在理论上,美国人当然拥有宪法赋予的和平表达观点的权利。但是,且不说美国人的日常生活实际上早就无数次施行自我审查,以确保自身言论不去触碰敏感话题,一旦这种宪法权利的实施,和现实空间中的集体行动,例如占领某栋楼或在校园扎营,结合起来,就不可能不和国家机器产生冲突,而个体在国家机器面前永远是弱者。
在抽象的“自由”和具体的“秩序”之间,永远存在无解的博弈和冲突。何种行动“合法”,何种“非法”也只能由警察而非学生来定义。但是,没有人会从根本上质疑民主和自由,因为民主和自由从根本上说只是抽象原则,哪怕是必需的原则,但一旦进入现实中,即使在美国,也必须被警察所代表的国家力量和学校所代表的教育权威所约束,甚至定义。
美国的大学如何处理各种外界冲突及其所引发的校园冲击?我想以我所在这个相对平静的学校来说明其中的艺术。在2020年的“黑命贵”(BLM)抗议浪潮中,我校当时的校长立即发表支持抗议的声明,在旁观者看来,似乎是非常具有正义感地站在非裔美国人一边。但在2021年致死多名无辜亚裔女性的亚特兰大枪击案后,当时的校长却完全装聋作哑。很多美国人也把亚特兰大枪击案,视为与种族主义无关的普通刑事案件。这里已经可以看出对相似事件的定性和解读,具有相当大的灵活空间。我们可以追问,白人男子无故杀死多名无辜亚裔女性的亚特兰大枪击案,为什么就不具有种族以及性别色彩?亚裔女子的命,又是不是命?
在俄乌战争开始后,本校立即在好几个场合摆出以乌克兰国旗颜色喷涂的椅子,明示道义支持,又显得站在政治正确一方和道德高地,但这毕竟是安全的,而且不影响实际利益。然后,在以哈冲突加剧之后,乃至在名校校园学生运动风起云涌之际,正如我前面指出的,本校校方又再度装聋作哑,不置一词。
由此可见,在任何具体场景中,掌权者所表达的态度,以及允许他人表达意见的尺度,包括更深层次的,谁可以得罪,谁不能冒犯,一切都在精细的算计和掌控中,并没有固定标准。掌权者可以裁量、选择、阐释,而且会随时采用双重标准,乃至多重标准,都能自圆其说,而无权者最终只能接受裁决。“权利”和“权力”的博弈或许才是真实社会的运行逻辑,而无关原则和理论上是否“崇尚民主自由”。
作者是美国阿勒格尼学院历史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