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惠迪:“美猪”与“福食”
1926年10月12日,鲁迅在厦门大学图书馆楼上,写了一篇回忆他在日本留学时教解剖学的老师的散文,篇名叫《藤野先生》。鲁迅说,他是从东京到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习医的,刚到学校,颇受优待,校方不但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他的食宿操心。
怎会有这般光景的呢?鲁迅幽默地说:“大概是物以稀为贵罢。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朝花夕拾》《鲁迅全集》卷二,第302页)
华语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语言之一,体现在诸多方面,其一便是词汇,丰富至极。比如指称同一事物或现象,就有敬称、敬辞,谦称、谦辞,直言、婉辞,林林总总,不胜枚举。就如鲁迅所说的北京大白菜,过了长江,来到浙江,系条红头绳,换个名称,就挂在水果店里,冒充山东胶州大白菜“胶菜”了;而南方福建省的野生芦荟过了黄河,来到北京,就请进温室,冒充“龙舌兰”了。
鲁迅讲的故事反映的是96年前中国的社会现象,今日台湾的热词“美猪”和“福食”,竟有异曲同工之妙。不敢恭维或者说简直十分令人遗憾的是,台湾一些绿营政客的做派,要比90多年前的商人下作得多,无耻得多。何以见得?白菜冒充胶菜,怎么也不会损害他人健康,危及他人生命;野生芦荟冒充龙舌兰更与“民以食为天”之“食”毫不相关。
然而“美猪”和“福食”就大不一样了。
先说“美猪”。顾名思义“美猪”是指美国饲养或出口的猪,其中喂食莱克多巴胺的,才是台湾民众所说的“莱猪”或“毒猪”。一直以来,台湾民众极力反对的是“莱猪”。可是台湾某些人故意混淆概念,把“莱猪”改称“美猪”。“美猪”之“美”,一指美国,谁反对“美猪”就是反对友邦。二指“美味”,有人居然说瘦肉精是“保健品”,所以“美猪”跟“台猪”一样,烹调后肯定是佳肴。
再说“福食”。“核”跟“食”组合成“核食”,据说台湾外交部长认为这个概念“很不好”,而台湾经济部长希望民众“不要再叫人家核食”。于是有人召集“绿委”开会,讨论正名问题,有人献议改称“福食”。“福食”之“福”,一指日本严重受核污染的福岛地区,二指该地区出口到台湾的食品,谁能吃到是一种福气。天下竟有如此荒唐之事。
笔者深信,台湾民众不傻,任你玩弄文字,暗度陈仓,也骗不了他们。世上万物皆由使用某种语言的人民命名并约定俗成后,才被广泛使用。虽然事物的名称不过是以语言形式赋予的符号,并且符号跟事物本身并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但是事物的命名皆有理据。一小撮人悖逆天道,一意孤行,炮制“美猪”和“福食”,其下场绝不会美妙!
作者是资深语文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