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贵:对假信息坚定说“不”
从正面看,我们期望信息促进一个更和谐善良的社会,让生活有更好的幸福感。我们珍惜和尊重个人的言论自由,但大家必须明白,言论自由只存在于一个负责任的自律环境里。因此,我认为假信息和言论自由,风马牛不相及。
无疑,数码时代给世人创造财富,改善生活,数码时代的巨轮还将一直累积冲力,以更快的速度开拓新领域,创造前所未有的人类经验。但万利一弊,我们的世界却不可避免地变得虚实模糊。电脑科技的发展已经把人工智能的深度伪造技术炼到几乎炉火纯青,以致影片、视频、资讯和文件扑朔迷离,真伪很难辨别。今天我们亲眼目睹的、亲耳听到的,有些是真的,有时是假的。很多言辞写作,看似引经据典,却是断章取义,同样的事可以引为正方的证据,也可以是反方说法的确凿论理!
另一方面,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数码应用平台和社交网络媒体,让假信息和假视频得以如决堤的洪流,迅速浸入世界各个角落,无孔不入。这突如其来的种种新现象的正面和负面经验,尤其是假信息的伤害,给人带来生理、心理、精神和情绪上的冲击,让许多人觉得难以招架或适应,诸多苦恼和气馁油然而生。
我们得面对伪造视频和假信息的挑战,主要原因是人文伦理道德的进展没有与科技的先进并驾齐驱。在这方面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下,越来越应用自如的新数码科技,让不法之徒和别具心机的人,可以轻易把它转化为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超能力武器,如虎添翼,达到他们针对个人、群体或国家安危更有效和更迅速的伤害。
从个人角度来说,假信息可能带来财务、信誉、人际关系等不同领域的损失。从公众利益来看,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危更是当政者的最大隐忧。
今日,个人受害者为数越来越多。诈骗者利用深度伪造裸照或不计其数的奇招,向新加坡受害者索要钱财的案例屡见不鲜,在2023年短短一年里,新加坡记录了4万6000宗骗局,失财总计6亿5000余万元。《海峡时报》6月29日已有详述,不在此赘谈。但是当假信息损害到广大群众或国家利益时,就不得不另当别论了。
《亚洲新闻网》于6月27日报道李显龙资政的遭遇。有人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制造两个视频,其中一个是他在2022年国庆群众大会上,对中美和菲律宾在南中国海关系的虚构讲话。这个视频的观看率是14万6000余次,扭曲观众了解新加坡政府政策的潜在影响力之大不容小觑。它可能造成的后果,具有灾难性风险,更是令人担忧。
7月29日,英国西北部海边休闲城镇绍斯波特发生一起耸人听闻的案件。中午时分,一个17岁少年冲入一个舞会,挥刀袭击在场的孩子,酿成三个女童死亡,另外五个孩童和两个成年人受伤。第二天,极右翼组织散播假信息,嫁祸于回教徒移民,引发遍布多地广泛的种族和宗教暴力骚乱,造成社会动荡不安。
三人成虎 假信息就成真
数码世界里的信息传播与传统媒介迥然不同。传统媒体传播一个信息,犹如一粒小石块掉落水中激起一波涟漪。涟漪微波逐步扩大,也逐渐式微,很快就平息下来。况且涟漪只限于一池之水。在网络平台上,信息的传播是迅速膨胀的气泡冒涌喷射方式。一个人在个人的社交平台发出一个伪造视频或信息,朋友圈里持有相似价值观、兴趣、宗教信仰和人际关系态度的人对信息全盘照收。三人成虎,假信息也就成真了。信息再接二连三地从各自的朋友圈转到另一群朋友圈,这种高指数方式扩散,犹如气泡酒,一打开瓶盖,眨眼间成千上万的气泡就冒涌出来,四面喷射。数码假信息的免费辐射范围无远弗届,和传统媒体相比,有天渊之别。根据假信息的性质,后果效应各有不同,它可以左右一个人的思想、信仰或对事物的理解。它也可能发挥煽动作用等等,变数之大,无穷无尽。假信息的产生和传播是大家关注的,当务之急是须有效控制。
控制假信息最有效的手段,是杜绝它的萌发和传播。要达到这个目的,得借助于“三剑客”的群起协力。三支宝剑是公民教育、网络平台操作的道德自律,和针对性的法律约束。其中,以全面推行针对网络假信息的公民教育最为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做法。只有公民教育可望激发个人的道德思考,提高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发扬个人内在的善性,从而克制自己的情绪、敌意或欲望,才能遏制假信息的萌生。另一方面,教育普罗大众辨识信息真伪的知识和能力,抑制反射性地在朋友圈转发信息的习惯,才能断绝气泡冒涌喷射作用。所以说,成功的公民教育是众恶的治根之本。
制止假信息的第二个途径,是有效处理数码网络和传媒平台的操作道德行为。数码网络的紧密联系,是信息传递速度和普及化的关键结构,但是它的矛盾和讽刺,是网络在确定使用者身份、地位和处身位置方面的疏漏和隐秘。很多假信息的始作俑者变成隐形人和带着面具的恶魔,或是日益常见的机器人,叫人捉摸不定,很难把他们绳之以法。
为了应付公民教育的逃学生,我们退而求其次,可以发动防御的第二措施,从网络供应商下手。我认为,互联网供应商必须有防止假信息传播的措施和义务。今天人工智能的搜索引擎功能,要协助网络主管辨认信息内容的真伪,绰绰有余。大家也明白,网络和社交平台为了建立用户对他们在保护隐私方面的信任,而拒绝窥读上载的信息内容,这是正当的经营管理,不但无可厚非,还值得鼓励。然而在商业牟利之外,他们不能推卸所必须负起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实施网络使用的职业操守和自律。我认为,他们必须提供健全的管道,让读者发现可疑内容时,可以马上举报。而且网络和平台商必须聘有特训的审查人员,可以及时审查公众举报事件,在第一时间采取阻止假信息继续传播的行动。如果网络平台不能自律,任由假信息如脱缰野马到处危害他人,他们就无法摆脱自己不是恶意行为的同犯之嫌!
第三,政府机构可以立法处理假信息。比起教育和网络自律,法律途径是治标不治本的措施。但是法律有约束力、有惩罚和制裁的权力,具有独特重要性。新加坡于2019年6月3日制定《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处理有政治目的和危害公共利益的假信息。假信息一经查证,传播者和网络提供商可能面对的处分包括强制性的指示,作内容更正和终止传播,或阻止访问和禁用服务。恶意伤害公众利益和不遵行指示者,可能被判监禁长达10年或罚款最高10万元。
新加坡并非唯一立法控制假信息的国家,英国也于2023年10月推出类似法规。其他有处理假信息法律框架的国家包括法国、德国、欧盟、美国和乌克兰。以新加坡的经验为例,自POFMA执行以来至今年6月30日,共计66个案例经审查和处分。五年内处分了66个案例,只能说是冰山一角。法律的局限,可见一斑。
总结而论,我们眼前的世界,信息量在迅速膨胀。从正面看,我们期望信息促进一个更和谐善良的社会,让生活有更好的幸福感。我们珍惜和尊重个人言论自由,但大家必须明白,言论自由只存在于一个负责任的自律环境里。因此,我认为假信息和言论自由,风马牛不相及。让我们各尽本分,齐声对假信息坚定地说一声“不”。
作者是临床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