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论“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的虚实
来源:台湾《工商时报》社论
行政院政务委员邓振中日前与美国副贸易代表比安奇(Sarah Bianchi)大使视讯会晤,双方宣布启动“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随后邓政委召开记者会表示:“根据这个倡议,台美将启动贸易谈判,我等这一刻等了30年了,希望借由这个谈判机制,于未来最终能签署具经济利益的台美自由贸易协定(FTA)。”
邓政委1977年进入国贸局,不久外派华府工作,1997年调驻美经济组组长,随后出任经贸谈判代表办公室总谈判代表、经济部长,由于长期与美方交涉,对台美关系自然是多一份期待,是以日前对于这份倡议感受尤深,30年不算短,台美经贸工作推动之不易,于此可知。
然而,台美长期以来并非没有经贸谈判平台,自1994年双方签署贸易暨投资构协定(TIFA)以来,这原本就是一个定期咨商的机制,用以促进两地的贸易关系,并加强双方的经济合作,过去台湾也多次在这个架构下吁请与美国咨商FTA,甚至双方智库也做了评估,这些评估都非常正面,但美国政府总以人手不足为由推迟,却屡屡在此一架构下关切台湾电信市场开放、健保药品核价、著作权法、专利法的修正,过去几年转而关切的美牛、美猪,这些议题在台湾境内都曾闹得沸沸扬扬,这个平台与我们所期待的自由贸易协定已然渐行渐远。老实讲,TIFA这个架构已成了我们的许愿池,美方的倚天剑,要在这个架构下获致台美FTA,几乎是不可能。
邓政委在启动“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记者会上表示,他等这个谈判机制已30年了,并且认为这个倡议在台美经贸发展史上实属历史性突破。长年与美方交涉,风风雨雨,一路走来,邓政委这一席话可谓有感而发,他期待在这一个新倡议下,能让台美下一阶段的合作迈入新里程碑,甚至最后完成FTA的签署,其全力以赴的精神,值得敬佩,我们也希望最后能如其所料,签署一个对我们具有经济利益的自由贸易协定。
然而,同样和美国政府交涉,过去20多年的TIFA达不到的目标,何以就能在“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里达到?尤其,目前拜登政府并未获得国会给予的关税谈判授权,少了这一块,这还能算是FTA的谈判吗?邓政委的回应是:“关税减让很重要,但不是FTA的全部,现在可先致力于贸易便捷化、农业、标准、国营事业、非市场政策等11个议题,把无法推动的暂时放着,待日后时机到来再补上,如此就是我们理想中的FTA了。”
邓政委此一台美FTA的谈判路径图,也就是长期以来他所说的“堆积木”方式,换言之,“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就是把堆积木的思维化为具体行动,待堆完11块积木,来日只要美国政府获得国会的贸易谈判授权,补上货品关税谈判这块积木,台美FTA自可水到渠成。
这个谈判路径图看似完美,然而仍有许多令人不解之处,众所周知,一份自由贸易协定,其最重要的就是市场准入及货品关税的调降,这可说是自由贸易的灵魂,不论是过去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时期的八次谈判,或是半个世纪以来各个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如果少了关税的减让及市场准入,这些自由贸易协定还能称之为协定吗?自然不行,当然,国际现实如此,我们只能在现实中寻找可行的方式,邓政委的努力仍是值得肯定的。
还有另一点,不论多方或双方,谈判涉及两地、多地各部门的利益,许多谈判最后能达成协议都是台湾在某一议题上让步,以获取另一议题的利益,如此方可形成讨价还价的空间,现在以堆积木的方式,如何不被个个击破,并获致台湾利益,显然是更大的挑战,尤其美国向来强势,若未来这11块积木的咨商全由美方主导,台湾只能顺着美方的意思,这还能算是谈判吗?这对台湾企业、总体经济利益有好处吗?不言自明。
我们,不论是政府官员或一般民众的思想,都容易被表象的名词所左右,而较少去思考名词的内涵,台美FTA就是一个例子,如今不论你称它是FTA(自由贸易协定)或BTA(双边贸易协定)都没关系,重点是内容,若所签的FTA能打开对方的市场,让台商更容易参与竞争,这样的协定才是有益的,若协定内容只是顺了美方的意思,对台商加了许多限制,对就业带来了诸多冲击,如此徒有FTA之名,签了何益,不签何损? “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的虚实,必须明辨。
邓政委披星戴月,任重道远,月底即将赴美谈判,但愿此一历史性突破为台湾所争得的不是一纸表象FTA,而是一纸能提振台湾贸易竞争力的实质FTA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