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选择题:BNO、乌克兰难民及《国籍和边界法案》
来源:香港01
作者:吴迪
乌克兰的局势引发各国惊愕,恐怕连此前一再声称“俄罗斯即将入侵乌克兰”的美国总统拜登(Joe Biden)都未想到俄罗斯真会进攻,以至于白宫在要否落实“普京平生未见的严厉制裁”一事上踌躇不定。便是被视为“终极武器”的SWIFT美元国际结算系统,2月26日连同欧盟、英、法、德、意、加宣布的决定,也仅针对原本就被西方制裁的数个俄罗斯银行。
另一边厢,数月以来在美俄角力过程中紧紧附和华盛顿的英国,如今就更加踌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如何处置乌克兰难民”问题——这也与上周宣布放宽香港BNO签证措施的大方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毕竟对美国而言,如何应对俄罗斯,夹杂了太多自身利益和代价考量;而对英国而言,如何应对移民/难民问题,亦是同理。
香港BNO签证申请门槛再度放宽
2月24日,英国政府在2021年初开放香港BNO签证(Hong Kong BN(O) Visa)居留申请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相关措施。
此前,BNO签证居留申请只限于已持有BNO护照的人士,而未持有BNO护照的子女,只能以亲属的身份随父母申请。而今,年满18岁未持有BNO护照的人士,只要父母一人有BNO护照,便可独立以此渠道申请到英国居留,措施自今年10月生效。
同日,英国内政部今日发布BNO Visa申请人最新数字,截至去年第四季,累计共有10.4万人通过该计划申请移居英国,其中9.7万宗获批。
不过,与乌克兰局势相比,BNO新政策一事在香港的热度都略有不及,在英国就更是如此。近月以来,乌克兰陷于俄罗斯与美国和北约之间,备受压力。上周俄罗斯展开军事行动之后,乌克兰的处境就更不消多提。对此,英国舆论一直不乏放宽移居门槛的倡议。
乌克兰的待遇
2月17日,英国方面也曾就乌克兰局势降低家庭移民签证的申请要求,唯依旧仅限于英国公民的亲属。具体而言,英国担保人必须是申请人的夫妻、同居两年以上的未婚伴侣、18岁以下申请人的父母、18岁以上申请人的儿女,又或是被申请人护理的成年亲属——也即不包括由英国家庭成员照顾的非英国亲属。
而在上周俄军入侵乌克兰后,相关新闻在英国的受关注度再度飙升。联合国上周六表示已有12万乌克兰人逃难他国,更预估乌克兰将有近十分一国民也即400万人流离失所。在这种情况下,目前英国却没有安全和合法的途径,让乌克兰人直接从该国前往英国寻求庇护,除非他们有近亲。
对此,念及英国曾在1990年代南斯拉夫解体后的混乱中纳入大量难民,也曾在过去两年间对“香港独特自由受到威胁”的港人提供BNO签证,大量英国人如今也向约翰逊政府施压,要求其为乌克兰人提供入境途径,纳入更多难民。据民意调查机构YouGov在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之后举行的民调显示,有63%的英国人希望英国政府引入重新安置计划,安置乌克兰难民,仅有18%的人反对。
可是在过去一周里,英国政府官员尽管多次被追问,多次认可英国对乌克兰移民/难民应当承担道义责任以外,却迟迟拒绝降低乌克兰人移居英国的门槛。
约翰逊:将协助应对他国的难民危机
英国首相约翰逊(Boris Johnson)除了“感到震惊”,并称普京选择了“一条血腥和毁灭的道路”以外,在移民和难民问题上只说“将在未来日子采取更多行动”。 2月24日,约翰逊在下议院表示,俄乌军事冲突的人道主义影响“可能是巨大的”,英国正帮助英国国民,并需要尽其所能稳定乌克兰的经济,支持其政府——并正在“与乌克兰的邻国密切合作”,以支持他们应对逃离该国的乌克兰人。
同日晚些时候,英国内政部于周四(2月24日)晚上宣布允许目前已经在英国的一些乌克兰国民延长签证,譬如持有旅游签证的乌克兰人将可以在不离开英国的情况下,转而申请家庭签证或基于积分的移民系统。内政部同时表示,随着局势发展,将与国际合作伙伴就包括移民在内的问题进行合作,但首要任务是英国国民及其家人。
面对这种“协助乌克兰邻国应对难民危机”的态度,英国政界自然有人不满意。自由民主党就呼吁建立一个全面且资金充足的难民计划,隶属工党的工党的威尔斯首席部长德雷克福德(Mark Drakeford)也表示,希望威尔斯成为“庇护之国”。
但是保守党政府保持着保守的态度,而德雷克福德的立场在工党也只算少数:当影子内政大臣库珀(Yvette Cooper)表示“英国应帮助难民在乌克兰邻国寻求援助”,英国在纳入乌克兰移民/难民一事上的态度就已经了然。
英国国会要务:《国籍和边界法案》
而当英国首相和内政部忙着“协助他国应对人道主义危机”的时候,英国上议院这段时间也在忙着“保护英国和国民”,忙着于年内通过此前已在下议院获批的《国籍和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
该草案将知情而非法入境英国定为刑事犯罪,对协助非法进入英国的人最高判处无期徒刑,而对于获得临时身份的难民,也需每两年半进行一次额外评估,以便内政部评估他们是否可以被驱逐出境。
另外,在现行制度下,英国政府若要撤销英国人公民身份,则必须予以通知,公民也有权上诉。而根据《国籍和边界法》草案的第九条,政府将被赋权以国安或外交因素为名,在不通知公民的情况下剥夺其公民身份。
更受争议的是,按照内政大臣帕特尔(Priti Patel)制定的计划,通过非正规移民路线(例如乘船)进入该国的移民和难民,将被安置在大型住宿中心或离岸处理中心。也即英国希望在他国建立难民处理中心,并为这些国家支付金钱报酬,让他们在英国核批签证前安置难民——不过,尽管英国政府承诺支付数亿英镑,但一直未有他国愿意接纳。加纳、卢旺达、阿尔巴尼亚都曾据报被英国政府就此事接触。
趋利避害即可 何必堂而皇之
上个月,100名民间社会人士签署了一封致上议院的公开信,警告称通过该法案“将违反英国根据国际法提供的安全通道和避难所的承诺”。上周,在给《泰晤士报》的一封信中,救助儿童会(Save the Children)、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等数十个人道主义组织表示乌克兰可能是“南斯拉夫解体以来最重大的欧洲冲突”,英国应该在提供庇护所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敦促政府重新考虑《国籍和边界法案》,因为该法案普遍被认为将令移民和难民在英国面临更艰难的身份处境。
归根结柢,正如约翰逊等人所言,英国政府的首要要务是“帮助英国”“帮助英国国民”。而无论是放宽香港BNO签证、拒绝对乌克兰移民/难民采取实质性安置措施,还是加紧对难民的打击、锁紧对公民权利的审查,都是出于国家利益乃至政党利益最大化的考量:或是为了引进人才与资本,或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财政负担,乃至避免由难民/新移民安置不当而引发的后续政治动荡。
既然如是,何不直接向国民趋利避害?又何必为此类行为寻找堂而皇之的理由和借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