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国安法只针对极少危害国安人士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3-07-18 17:15
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重申,《香港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奉公守法的企业和投资者的资产在香港将依法受到保护。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林定国星期二(7月18日)在一场论坛上说,《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的冻结和限制等有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受影响的人士可以向法庭挑战执法机关的相关行为,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他提到,香港具备完善和与时并进的法律架构,众多国际顶尖律师事务所及国际法律机构,包括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均选择在香港设立区域办事处,提供优质多元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
他续称,香港更获评为全球第三最受欢迎的仲裁地,法治的基础建设稳健,备受肯定。香港律政司一直致力保持香港法律制度的竞争力,包括确保支持仲裁的法律框架与国际接轨,同时积极优化香港与内地就民商事司法互助的机制,便利和保障跨境民商事活动。
林定国也指出,时至今日,香港和中国大陆已达成共九项民商事司法互助的安排,涵盖法律程序的协助、仲裁事宜,以及相互认可和执行有关公司清盘程序和其他民商事法院的判决。律政司也正争取尽快落实《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为两地相互执行民商事判决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机制,减低当事人提出平行诉讼的需要,进一步增强香港作为争议解决地点的竞争力。
香港本月初以800万港元(约135万新元)悬红通缉八名流亡海外的民运人士,引发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批评港府此举是域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