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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米卖给乡村学校?重庆市监:有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行为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10-12 16:15

针对酉阳县粮食公司一粮库将过期应急大米更换包装销往乡村学校的问题,重庆市监局调查后证实,酉阳粮食公司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据奔流新闻报道,重庆龚先生近日反映,重粮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一粮库将过期应急大米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日期后销往当地一些乡村学校。

报道称,龚先生曾是酉阳粮食公司员工,他发现公司有违规甚至违法行为,之前因还在公司上班,怕被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今年辞职后,龚先生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该问题,但被回复证据不足,“后来市监管局调查此事,但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

龚先生说,酉阳粮食公司在板溪镇粮库有350吨县级应急大米的储备,承储单位必须确保品种、数量、质量真实有效。但公司领导为完成指标考核,将过期大米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的生产日期流向市场,销往乡村学校。

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期四(10月10日)称,有媒体反映“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的问题,前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期六(12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事件调查通报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成立专项调查组,就举报反映的问题全面深入调查。

初步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方式,将公司粮库的动态轮换米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销售16221袋、116467.5公斤、销售金额62.73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1.6万新元),其中向酉阳县龙潭、龚滩等部分学校销售1215袋、23119.5公斤、销售金额11.67万元,向社会销售15006袋、93348公斤、销售金额51.06万元,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重庆市监局强调,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核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重庆粮食集团已免去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段姓主要负责人的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对其作调离和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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