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中国拟允许在部分城市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09-08 12:35

中国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星期天(9月8日)消息,中国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

通知称,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通知称,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会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试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及时识别、有效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浏览热度: °

热点关注新闻

延伸阅读推荐

本站联系方式:nanluecom@qq.com
Copyright© 2016-2024
联合早报中文网手机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