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间:被判死刑的白天辉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5月28日以受贿罪被判死刑。这是继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之后,又一名金融高管被判死刑。
白天辉是赖小民的老部下,曾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赖小民落马后,其手下的华融置业董事长汪平华、华融国际总经理白天辉等高管也因受贿被查。
2020年初,白天辉与赖小民都在中纪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中出现。白天辉在片中揭发说:“他(赖小民)往上升的话肯定需要业绩,他不会考虑长期的风险会怎么样,只要你第一时间把规模给我做出来,把短期利润给我实现出来,至于这个项目三年、五年之后出现风险,他不管的。”“有很多项目都是赖小民直接交代的,都是他的朋友的,有些时候为了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把一些从市场角度考察的很多因素和点,要么是忽略了,要么是给美化了。”
2021年1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赖小民受贿高达17.88亿元人民币(约3.57亿新元),判处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年多后,白天辉等来了和老上司赖小民相同的判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月28日通报称,白天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约2.21亿新元)。
近些年来,在慎用死刑的原则指导下,因贪腐被判死刑、且无缓期执行的官员屈指可数。来自同一单位的赖小民、白天辉双双被判死刑,更十分罕见。
从量化角度看,赖小民、白天辉贪腐案有一个共同点,即金额突破10亿人民币。有关数据显示,近些年来,贪腐金额在1亿至10亿人民币之间的官员,大多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际上等于保住了性命。
也就是说,贪腐过亿判死缓,过10亿判死刑,可能会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值得关注的是,在白天辉案宣判的前一天,中共政治局开会审议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会议要求,金融监管要敢管敢严、真管真严,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金融领域树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
实际上,2022年中共二十大以来,又有多名金融高官落马。其中包括央行副行长范一飞、中国银行董事长刘连舸、光大董事长李晓鹏、国开行副行长周清玉、中国工商银行纪委书记刘立宪、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楼文龙等等。这些金融高官的权力和关系网,恐怕比赖小民、白天辉更大更强。
中国金融监管要做到“长牙带刺”,不仅要看赖小民、白天辉这样的巨贪会不会被判死刑,更要看贪官们在贪腐时能否被及时发现和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