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九条房产新措施 缩短非沪籍社保年限要求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05-28 07:21
(上海综合讯)上海出台九条房地产新措施并从5月28日起施行,以更好满足居民多元化居住需求,包括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等。
综合新华社和澎湃新闻星期一(5月27日)报道,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在购房资格方面,新政策将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缩短至三年及以上;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新政策也取消离异购房合并计算住房套数规定,夫妻离异后购房,不再按离异前家庭计算拥有住房套数。
新政策允许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包括上海市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再购买一套住房。
在新政策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五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
此外,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新政策对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8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4.90万新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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