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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一审被判九年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05-01 12:35

主动投案的中国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涉嫌受贿6934万元(人民币,下同,1307万新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据央视新闻报道,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4月30日)一审公开宣判张晓霈受贿案,张晓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张晓霈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张晓霈被指在2004年上半年至2022年夏天,利用担任吉化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用地审批、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934万余元。

法院认为,张晓霈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晓霈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7岁的张晓霈长期在吉林省工作,曾任吉林市市长、市委书记,2013年1月任吉林省政协副主席,2018年卸任。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年11月发布张晓霈落马的消息,他也成为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被通报主动投案的“老虎”。

中纪委去年6月在给予张晓霈开除中共党籍的通报中说,张晓霈大肆打探案情、干预执纪执法工作;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张晓霈也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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