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刚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而没有被“罢免”
官方定性留下弹性空间或许未涉犯罪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星期二(2月27日)发布公告,透露前外长秦刚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公告中的用词“辞去”引起关注,分析人士指出,秦刚没有被罢免,显示官方对秦刚问题的定性留下弹性空间,未必涉及犯罪。
一年一度的中国全国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年会)即将在下周召开,人大常委会星期二举行两会前的最后一次会议,并在会后发布公告,宣布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秦刚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秦刚原属于全国人大天津代表团。
根据公告,还有另外七人是被“罢免”,而包括秦刚在内共四人辞去职务,合计11名代表的资格终止。
秦刚自去年6月下旬起从公众视线中消失、7月下旬被免去外长职务,成为中共建国以来任期最短的外长,10月下旬进一步被免去国务委员职务。外界对秦刚被免职的原因众说纷纭,多指向他是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并盛传他在美国有私生子,但官方至今没有对此做出解释。
秦刚如今确认进一步失去人大代表资格,但官方的表态留有余地,并未“罢免”他的人大代表职务。
根据人大官网的公开信息,人大代表被“罢免”和“辞职”有不同含义。只要代表失去了选民或选举单位的信任,就可以罢免,既可以是代表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也可以是代表未能很好履行职责。
至于“辞职”的原因,则可能是工作调动、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或由于违法、失职引咎辞职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罢免”秦刚,因此他可能涉及违法,却未必犯罪。此外,他或许有失职,但程度还不到严重失职。
人大常委会未公布新外长人选
秦刚去年被免去外长职务后,中共政治局委员王毅“回锅”兼任外长。去年底以来,外界盛传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刘建超可能接任王毅的外长职务。
根据中国的制度规定,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常委会可以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包括各部部长。 此前,秦刚和王毅的外长职务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
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并未就外长职务进行任免,仅宣布任命陈影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以及免去张新泽、王亚卿等五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不过,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同样有人事任免权,不排除在会议期间公布新外长人选。因此,刘建超仍有可能在来临的两会期间接任外长,但两会期间的外长记者会,预料仍将会由现任外长王毅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