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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民用无人机运行安全管理规则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01-03 18:21

中国交通运输部星期三(1月3日)发布文件,对民用无人机按运行场景、运行风险等进行规范。

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官网消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已于去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3日起施行。

根据《规则》,民用无人机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分为开放类、特定类和审定类三类运行。

开放类运行风险较小,运行人满足一般运行要求,即可规避相应运行风险;特定类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运行人除满足规定的一般运行要求, 还应当在运行前制定相应的风险缓解措施;审定类运行风险较高,运行人除满足所有运行要求,还应当在运行前制定完整的风险缓解措施,以管控相应运行风险。

《规则》也对操作员的安全操作提出要求,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机飞行的人员 ,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应当取得有效操控员执照,并且在操作时随身携带该执照。

此外,操控民用无人机进行涉及特定高风险的特殊运行时,应当持有相应类别的操控员执照,以及相应的特定运行安全风险等级。

在上述《细则》发布前,中国国务院、中共中央军委去年5月也曾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规范无人机飞行以及有关活动。

中国工信部去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民用无人机生产管理若干规定,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为其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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