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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安部反驳外界质疑《反间谍法》:恶意曲解抹黑正常立法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3-08-04 11:40

针对境外媒体对中国修订《反间谍法》提出质疑,中国国家安全部反驳称,其作为是恶意曲解,抹黑中国正常立法。

中国国安部负责人星期五(8月4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回答记者提问时,做出上述回应。

中国国安部负责人说,《反间谍法》修订出台后,境内外舆论都比较关注,绝大多数意见支持修法,认为间谍行为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有个别境外媒体对中国修订《反间谍法》表示担忧,渲染会影响投资营商环境,有的甚至是恶意曲解,攻击抹黑中国正常立法活动。

对此,中国国安部做出四点回应。中国国安部负责人说,加强反间谍工作,维护本国国家安全,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以立法形式防范打击间谍活动、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通行做法,很多国家都有类似法律规定。

负责人指出,修订《反间谍法》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需要。这次修订《反间谍法》目的,是防范、制止、惩治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的各种间谍违法犯罪活动,不针对在华合法经营、投资、从业的公司及其人员。

负责人称,《反间谍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国反间谍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的原则,这鲜明体现了中国反间谍工作的正义性。有的境外媒体将中国依法调查处理间谍活动,与国家、企业、人员之间正常交流合作挂钩,是对《反间谍法》的误读。

负责人续称《反间谍法》的规定公开透明、清楚明确。《反间谍法》对反间谍工作原则、间谍行为定义、调查处置的条件和程序、法律保障监督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有的境外媒体关注“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的界定问题。

对此,负责人回应,首先,此界定的前提是非法行为,对于遵守中国法律、提供正常商业服务的公司及其人员,并不受本条约束。其次,此界定指明了非法行为和合法行为的界限,便于社会知晓,增强了公司及其人员在华合法开展业务的确定性。再次,此界定是各国立法普遍做法。多数国家将获取、收集、复制、泄露、提供有损国家安全或者利益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物品、商业秘密等行为,均作为间谍行为。

负责人强调,中国是法治国家,执法机关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反间谍法》明确要求“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治原则,充分体现了惩治间谍行为和尊重保障人权相统一。对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执法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调查处理;对于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依法予以保护。

中国国安部星期二(8月1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首次篇文章,呼吁全社会反间防谍。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星期三(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对中国国家安全部呼吁全社会反间防谍表达关切,并称美国将密切关注北京如何实施经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境外媒体则称,相关法律将影响外企在华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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