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丹旭:一座浮桥为何搅动舆论?
中国互联网上新晋的“网红”,要数吉林白城洮南市一座几年前被拆除的浮桥。这座私人建造的浮桥让一家18口人获刑,到底是便民,还是敛财,连日来中国媒体对事件穷追不舍。
原来,当地瓦房镇的一个村庄有条河,村民为了过河,得绕道几十公里路。一名叫黄德义的村民2014年自掏腰包,在河上修了一座浮桥。为了收回造桥成本,黄德义向过桥的车辆收费:小车5元(人民币,下同,约1新元)、大车10元。
修桥铺路乍看之下都是积功德的好事,不过中国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私自建桥的,更不能擅自收过桥费。
据黄德义称,浮桥建好的第二年,当地水利部门就以非法建桥为由,开始对他罚款;2018年,相关部门强制他拆除浮桥。一年后,黄德义被法院判定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他的17名亲属也都被判寻衅滋事罪。据他称,家中除了五岁的小孩,还有正上学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
浮桥案发展到这里,立刻唤醒人们朴素的正义观。许多网民义愤填膺,明明是当地政府不作为,没有解决民众出行难的问题,反而给解决问题的人按上了寻衅滋事罪,实在太荒谬了。
黄德义造桥,到底是为了便民,还是为了敛财,各方说法不一。他本人辩称,自己花了13万元建桥,收费只是想收回成本,而且他从未强制收钱,都是村民“自愿”,从来没有“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
中国媒体对当地村民的一些采访,也证实了这个说法。有开超市的村民说,从前进城进货走黄德义家的浮桥,有时给5元,有时不给钱,没了浮桥进货成本增加,还耽误了时间。有媒体报道,浮桥案中被收费最多的一个村民,在收到法院退还的2万元后,又把钱给了黄德义家。
不过,法院认为,黄德义收取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根据法院的判决书,他前前后后收了5万2950元过桥费。当地相关部门也指黄德义对官方拆桥的要求阳奉阴违。
这起案件也牵扯到扫黑除恶。《羊城晚报》报道,根据法院判决书,浮桥案的证据中,包括当地公安局扫黑办批转的线索、信访材料等,说明也有民众不满黄德义修桥收费,还举报到了扫黑办。
有自称是附近村的网民认为,黄德义有“恶意修桥”的嫌疑,在本来小车能走的河床挖了坑,迫使往来的车辆走他修的桥,还强制收过桥费。一些舆论还质疑,一个能在地方上擅自修桥收费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
黄德义到底是热心公益的善人,还是修桥敛财的恶人,让人看得云里雾里。子弹还会再飞一会儿,但无论结果往哪个方向发展,前期围绕案件的两个关键词“机械执法”和“基层不作为”,已经精准击中了中国社会的痛点,这足以搅动舆论,让话题热度连续多日不退烧。
浮桥案曝光后,人们首先是不认同对黄德义一家人的处罚。虽没有充分的理据,网民还是一面倒地质疑执法部门机械执法。有舆论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虽然不符合规定,但从人情世理的角度看,把建桥收费定性为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有些站不住脚,对一家18口人“一锅端”的惩罚更是太严苛。归根究底,中国社会不公平的现象太多,这些年中国一直在推进法治建设,但民众对公权力还是不信任,对于公权力到底代表和维护了谁的利益,也依然没有十足的信心。
更让很多人打问号的是,对黄德义的处罚,是不是掩盖地方政府以罚代管不作为的“遮羞布”?
整起事件中,当地政府的很多行为让人不解,黄德义的浮桥2014年建成,既然是违章建筑、担心安全隐患,为何长达四年时间只罚款不拆桥?老百姓有过河的需求,从黄德义花13万元建桥来看,政府出面建一座合法合规的便民桥成本也不至于很高,为何那么多年,面对民众出行难的问题,当地政府无动于衷?事实上,造成浮桥案的最根本原因,还是面对群众的需求,地方政府的缺位。
黄德义不满判决提出了申诉,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8日通报,法院已经依法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舆论不能是审判者,孰是孰非,还得看事实和证据。无论是黄德义依靠舆论成功翻案,还是他的“修桥善人”人设彻底崩塌,浮桥案都会是一个值得地方官员深思的典型案例,它也再次折射出中国基层治理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