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实行 诈骗者列入中国社会信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今年6月通过二次审议后,就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获取意见包括加大惩处力度、强化宣导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奖励等。法案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北京综合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从事电信或互联网诈骗者,将被列入中国社会信用记录,以及加大对违法人员的惩罚力度。
据新华社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星期五(9月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行。
报道称,该法案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行业、全社会防诈的管控格局。法案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今年6月通过二次审议后,就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获取意见包括加大惩处力度、强化宣导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奖励等。
另外综合《环球时报》《证券时报》等报道,早前公布的草案三审稿规定了从事诈骗行为者,将按照国家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草案也提到将进一步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包括策划、组织诈骗活动或为活动提供帮助者。
报道称,严重违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人,可能会被禁止搭乘国内火车和航班。
草案增加了多项规定,要求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并要求有关企业及时向用户提醒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草案还敦促建立公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奖励制度、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
由于一段时间来手机卡、银行卡被大量非法开办,常被利用来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因此,法案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和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查核客户真实身份信息,金融机构还须采取风险管理措施防范账户被用于诈骗活动;同时也规定电话卡、银行账户等的办理不得超过规定数量,经营者和金融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拒绝接受任何异常办理。
中国公安部今年5月公布的数据显示,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中国通报最多的犯罪。截至去年11月,中国共破获了超过37万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截获超过3265亿元(人民币,约662亿新元)的涉案金额。在一些主要城市,电信诈骗案件更占了总刑事案件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