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网红路牌”涉嫌违规被拆除
中国多地近日出现一系列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浪漫风”网红路牌,作为商家吸引人流量的工具,以带动消费,目前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已被拆除。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我在重庆很想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重庆”“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厦门很想你”……不少年轻人最近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与网红路牌的打卡照,甚至有人专门整理了这类网红路牌的打卡地点合集。
照片显示,这类网红路牌外形酷似道路名牌,多以蓝白或绿白颜色为主,路牌两侧标注“东西”或“南北”,路牌上通常写着一句“我在某地很想你”或者“我在某地说爱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某地”等内容的告白,下方是这句话的拼音、具体地址或者某商家的店名,路牌多出现在城市路边或店铺门口。
不少网店提供这类网红路牌定制服务,还有商家直接在产品页面打出“引流利器,某平台同款”“打卡路牌”的广告语。
据报道,四川乐山市中区一家烧烤店曾在店门口设置“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个城市的你”的路牌,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拍照打卡。据店主介绍,路牌安装半个月以来人气超乎想象,一天平均有40人左右来拍照打卡,烧烤店的生意也更火了。不过,涉事路牌近日已被当地城管部门拆除。
报道称,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南宁、柳州、咸宁、十堰、腾冲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擅自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这些路牌多为商家或商业街私自设置。
湖北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说,道路标志牌设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未经审批设置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仅不能承担指位功能,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混乱。
据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
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违法者将面临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人民币(约200元以上1000以下新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