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叛国罪刑罚很可能是终身监禁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4-02-04 11:40
香港特区官员星期六(2月3日)在一个节目上讨论《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咨询事宜时说,叛国罪的刑罚很可能是终身监禁,并称将最具危害性的国安案件最高刑罚定为终身监禁,符合国际惯例及原有法律。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香港有线新闻节目上说:“香港废除了死刑很久,如果是最高的话,就着最具危害性的国家安全案件,将最高刑罚定为终身监禁,其实也很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原有法律。”
港府1月30日再次启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公众咨询。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港府2003年曾尝试就此立法,不料引发数十万人上街游行,港府最后打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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