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负债率较高大比例现金分红公司保持关注
中国证监会星期五(10月20日)宣布,对上市公司分红指引等现金分红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中国证券报和第一财经报道,证监会指出,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现金分红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规范运作指引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作出一些操作性规定。
证监会说,此次现金分红规则修订主要思路是在坚持公司自治基础上,鼓励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对不分红、财务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比例不高公司,通过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红;便利公司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分红指引》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二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三是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分红指引》修订内容强调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条款也将进行三方面修改。一是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二是根据《分红指引》关于优化中期现金分红实施程序的制度安排,新增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三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
同时,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债务过高的情形下实施分红放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