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部门部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中国五部门为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联合发文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做出部署。
据财新网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五部门6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推动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货币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指导意见》强调,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并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对发展基础好、经营结构稳健、具备可持续能力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货币信贷政策支持。”《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现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三农”领域使用情况的统计、信息披露和政策评估。
同时,《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完善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形成合力,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发放;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推动“银担”线上系统互联互通,提高代偿效率,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支持探索投贷联动模式,鼓励通过农业农村投融资项目库推送重大项目信息,发挥财政、信贷、保险、期货合力,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
对于不同类型银行,《指导意见》称,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发挥资源、机制、科技等优势,加强线上线下协同,增加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立足本土、专注支农支小,强化“三农”领域信贷资源配置。
在风险管理方面,《指导意见》称,“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金融机构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三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价扣分因素。
报道称,这并不是监管部门首次提出这一标准。2021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就已有相应表述。
在优化金融管理政策方面,《指导意见》表示,督促金融机构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认定标准、免责情形和问责要求,加快落实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单设服务通道、单列信贷额度、单设考核指标、单授审批权限、单创信贷产品、单独资金定价,稳定加大涉农信贷投入。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截至2023年4月末,涉农贷款余额53.1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约9.96万亿新元),同比增长16.4%,创近年来最高增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还要求各家银行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批、限时办理,确保“钱等粮”,以保障夏粮收购平稳有序推进。农业银行计划在“三夏”期间投放涉农贷款超3000亿元,农业发展银行计划在夏收领域投放贷款约1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