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哄抬防疫用品价格 广州四家药品经营者被立案
中国放宽疫情管制措施后,部分城市出现哄抬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等部分涉疫物资价格情况。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四起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哄抬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号星期三(12月14日)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和防疫用品价格检查专项行动并公布四起典型案例,其中有医药公司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药品的批发供应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涨至原来的6.5倍,抗原检测试剂进销差价率则超过230%。
典型案例一中,广东某药业有限公司作为“连花清瘟”药品批发供应商,在药品进货价格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药品批发供应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涨至原来的6.5倍,将进一步引发药品销售终端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典型案例二中,广州增城区某药店在进价未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的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其中,“连花清瘟颗粒”销售价从此前的40元(人民币,下同,约7.75新元)一盒涨至58元一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62%;“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则从48元一盒最高涨至80元一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119%。
典型案例三中,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在成本没有发生变动或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将一批次“连花清瘟颗粒”的销售价由43元一盒,最高提高至68元一盒。该公司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四中,广州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将进货价3元一份的冠病抗原检测试剂盒),以9.9元至16元不等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超过230%。该店同类产品在2022年3月的进销差价率仅为65%,售价也大幅超过广州市同类产品销售均价。该店借疫情措施调整优化之际大幅提高抗原检测试剂进销差价率,推动市场价格上涨,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以上四个典型案例中的经营者均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生产、流通领域相关经营者引以为戒,对自身价格行为进行自查整改,诚信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全市良好、稳定的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