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云南镇雄县重庆长寿区两地对集中隔离实行收费管理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2-09-23 11:35

云南镇雄县和重庆长寿区针对集中隔离发文,要求开始实行收费管理,拒不支付将追责。

根据界面新闻报道,镇雄县融媒体中心自镇雄县冠病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从9月21日零时起,镇雄决定对所有新入住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实行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方面,阳光留观点、县二院留观点等隔离点,按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下同,约20新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用;斯威特宾馆、安曼宾馆等城区集中隔离场所,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用;其余各乡镇集中隔离场所,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用。

所有被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场所时,须按标准现场一次性支付费用。各集中隔离场所每次收取完费用后,须及时规范开具发票。

据介绍,各集中隔离场所在隔离对象入住前,会及时告知收费标准,并做好政策讲解相关工作;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拒不配合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定要求的,将交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另据“长寿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21日消息,重庆长寿区发布关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通告指出,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长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

收费标准方面,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实行每人每天300元(含餐费60元)。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每人每天按60元收取。

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通知还列出费用减免对象,包括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以及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通知指出,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此外,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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