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张庭的“微商帝国”要凉了?
有“酒窝美女”之称的台湾艺人张庭和曾是“台湾第一小生”的林瑞阳近年淡出荧屏,转而在大陆经商。二人摇身一变,一个成了“微商女王”,另一个成了“活酵母之父”。
夫妇俩依靠娱乐圈人脉与微商运营模式,把自创的“TST庭秘密”护肤品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尽管旗下产品屡传负面新闻,但公司却一直屹立不倒。
直到昨天,张庭旗下公司涉传销的新闻曝光后,网民纷纷感叹,这二人恐怕终于要凉凉了。
张庭林瑞阳涉传销案
中国大陆的民间反传销团体“李旭反传防骗团体”公众号上周五(24日)晒出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函的回复,证实今年6月5日对TST所属的上海市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立案调查,并逐级向上级报备。
该公司还因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或隐匿涉传销资金而被采取保全措施,高达6亿人民币(下同,约1亿2750万新元)的资金被冻结。
监管局工作人员说,该局成立专案组,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400多人,“目前来看属于经营性传销,是否具备诈骗性传销特征还在调查。”
和以实际经营为目的、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经营性传销不同,诈骗性传销以经营为名,实际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自2019年就开始追踪TST涉传销行为的前述民间反传销协会创建者李旭指出,“TST的模式很明显就具备(诈骗性)相关特性”。
根据中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如果是经营性传销,张庭夫妇可能面临罚款,但如果涉及诈骗性传销,二人或将面临牢狱之灾。
产品曾被投诉质量低劣
TST的产品本身就曾出过问题。2016年,多名消费者反映自己使用了TST明星产品活酵母后“烂脸”,TST客服却称这是正常的排毒现象。
消费者被医院诊断为皮肤发炎后,张庭本人又在微博发文称,TST产品“依法合规三证齐全”,且“有专业的第三方检验检疫机构做卫生安全性试验”。她还解释说,“每个用户的肤质不同,所以会对化妆品产生不同反应”。
《消费者报道》当年7月进一步调查发现,TST有30款未备案产品,其中13款各平台还在销售,而该品牌的“活酵母”概念更涉嫌虚假宣传。
众多明星站台宣传
产品被曝光有问题,却没有影响张庭的“微商帝国”版图扩张。TST能有今天的知名度,张庭的娱乐圈资源功不可没。
TST招揽加盟商的官网显示,“六大明星老板”是其宣传点之一,除了张庭夫妇,其余的还有大陆知名导演徐峥和陶虹夫妇,以及台湾歌手曹格和吴速玲夫妇,其中陶虹更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而曾为TST产品代言或站台的明星更是不计其数,包括林志玲、范冰冰、吴宗宪、赵薇等,可谓星光熠熠。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的张庭,对如何利用名人效应营销产品、获取流量十分在行。
明星们哪怕只发过一次微博,她们抹着TST面膜产品的照片就会被集合在一起,组成一张大合照,配以“TST是0门槛0投资0风险”字样,变成TST的永久广告素材。
传销现场般的线下活动
除利用明星在网上宣传外,TST还经常举办各种线下大型活动,邀请各地代理人参加。
张庭夫妇经常在现场高亢喊话,为台下的低级别代理们“打鸡血”,还带着员工和代理商坐邮轮出国旅游,为品牌助长声势。
更奇葩的是,如今身形走样、被网民戏称为“林奶奶”的林瑞阳,常穿着花哨的大衣在TST活动现场与女性为主的代理们亲密互动,甚至不惜男扮女装博人眼球。
从网传的照片和视频来看,TST活动的疯狂场面,与传销组织几无二致。
疯狂发展下线的盈利模式
TST又是如何盈利的呢?有代理商透露,TST的盈利机制基本围着“疯狂发展下线,疯狂砸钱囤货”。
一名曾在2016年加入的微商代理称,加盟虽然免费,但背后机制繁琐,“这几年其实没有盈利多少,钱大多都拿去囤货了。”
另一名TST代理受访时说,做这个主要靠招收代理,招到代理后,下线就会给自己抽成,获得高额利润。
据了解,TST将代理分为蓝卡和红卡,前者所享有的业绩返点只有个人销售部分,后者不仅有个人销售部分,还包括下线的业绩总和。红卡代理又分为七个等级,级别越高、团队业绩越高,返利也越高。
“微商帝国”体量惊人
利用以上种种方法,张庭夫妇这几年在大陆赚得盆满钵满。
据公司一位员工称,整个公司由1900个“集团”组成,自己只是其中一个集团的负责人,手下就有300多个代理,代理手下还有兼职销售人员。
该工作人员还称,公司在中国有766万名代理,如果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来算,全国一个月的营业额就高达153.2亿。
这就不难理解,张庭夫妇的达尔威公司何以成为上海青浦2018年的“纳税百强企业”,据报纳税金额甩开众多国际日化巨头及知名物流企业。
天眼查App显示,张庭相关公司有90家,其中,由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77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成立的九家公司又于9月8日同时注销,而林瑞阳的关联公司则达到69家。
《环球时报》前总编胡锡进昨天发文说,一个人办几十家公司,这中间在倒腾什么,是值得打问号的。通常来说,搞出一堆公司,有利于做空利润和避税,另外可以把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展的业务转移到其他公司里。
游走在传销边缘的微商
微商,是电商之后兴起的社交网络商业模式。其中,以基于社交媒体朋友圈的代理分销式微商,即C2C(Consumer to Consumer)最为人熟知。这种模式以个人为中心,基于代理级别逐级加价,引导下级批量购买商品并升级代理权,以此获利。
对普通民众来说,微商的低门槛带来了致富机会,而娱乐明星由于其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做起微商来比普通人更占优势。
事实上,包括伊能静、张馨予、郭德纲在内的很多明星都涉足微商,被网民调侃“明星的尽头是微商”。
明星站在金字塔顶,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微商营销非常依赖个人分享体验,需要在朋友圈不停地“炫富”,将自己包装靠微商致富的成功人士,以吸引其他人加入,并发展成自己的下线。这样才能卖出更多货,同时以更低的成本从上家拿货。这种形式实际上就带有了传销的色彩。有专家估计,中国数千万微商中,相当部分已经发展成为传销。
自上世纪90年代出现传销组织,中国对传销的禁止态度非常明确。尤其在2005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后,各地多次实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微商的野蛮生长,给监管部门打击传销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张庭夫妇此次涉传销案的最终结果,或许会成为今后微商类型传销案的一个判例。
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昨天发表短评说,要警惕以电商、微商等名义开展的新型传销(直销)行为,呼吁“剜掉网络传销毒瘤”,并称法治社会“容不下违法钻营的秘密”。
另一方面,中国大陆官方近期大力整顿娱乐圈乱象,整治粉丝经济、遏制流量至上、规范明星代言、打击虚假广告,措施频出。
张庭,这个和娱乐圈深度捆绑的“微商女王”,这次恐怕真的要凉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