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立法限制广场舞噪声扰民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1-12-17 15:00
中国拟立法规制广场舞噪声、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等问题。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拟于下周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今天(17日)在北京说,对近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广场舞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等问题,草案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草案在防止广场舞噪声扰民方面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草案指出,违反规定者,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人民币,下同,42新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在治理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方面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违反规定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