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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47人案”裁决 14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4-05-31 07:21
香港“民主派47人案”裁决 14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香港综合讯)香港涉及国安法的最大规模案件“民主派47人案”星期四(5月30日)裁决,14名香港泛民主派人士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两人获无罪释放。

综合《明报》与端传媒报道,在历时118天的审讯之后,香港高等法院星期四上午就涉“泛民主派初选案”47名被告中的16名不认罪者作出判决,法庭宣判香港大律师刘伟聪、前公民党区议员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余被告全部罪成。另外31人,包括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等早前已认罪。

香港律政司称,将就被判无罪的两人提出上诉,并申请撤销两人的保释。法官最终批准两人保释,案件休庭至6月25日。

此案是香港在2020年6月实施国安法以来,针对民主派发起的最大规模拘捕行动。47名被告来自香港民主阵营不同光谱的人士,当中包括法律学者、记者、前立法会议员、前区议员和社工等。

香港民主派在2020年为当年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进行初选,以选出最有胜算的民主派候选人参选。根据控状,涉案被告被指组织或参与初选,串谋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声言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香港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53名民主派初选参与者在2021年1月被香港警队国安处拘捕,其中47人同年3月被起诉,大部分被告自当时起收押候讯,目前在狱已超过三年。该案去年2月开审,12月完成结案陈词。

按照香港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后分为三级刑罚,首要分子、罪行重大者最高可判终身监禁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与者可判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其他参加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报道,香港警方在法院外部署了大批警察戒备,约百名人士早上8时已排队等候听审,当中包括英国、加拿大、美国、日本和欧盟等领事馆代表。

欧盟谴责相关案件“出于政治动机”,标志着“香港基本的自由和民主参与进一步恶化”,并称将密切关注香港的人权状况。澳大利亚外交部长黄英贤称,其中一名罪成被告吴政亨为澳洲公民,澳方对裁决深表关注。她也说,澳洲强烈反对香港继续广泛使用国安法逮捕和施压民主人士和反对派团体等。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星期四的发布会上回应说,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执法和司法机关履职,惩治各类危害国安行为,坚决反对个别国家借案件干涉中国内政、抹黑和破坏香港法治。

毛宁说,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属基本原则,任何人都不能以民主旗号从事违法活动,并企图逃脱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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