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不服《愿荣光》禁制令被拒 提出上诉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3-08-08 11:40
香港律政司不服高等法院拒绝就传播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批出禁制令,星期一(8月7日)提出上诉。
综合《星岛日报》《明报》报道,香港律政司6月5日入禀高院申请禁制令,禁止公众在网上或任何平台传播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出现的歌曲《愿荣光归香港》。
高院法官陈健强7月28日指,禁制令不能比现行刑法产生更大的阻吓效果,无助执法更不能减低《愿荣光》的流行程度,拒绝批出禁制令。
陈健强称,若批出禁制令可能会损害言论自由并造成潜在的“寒蝉效应”,即动机清白的人士,或会害怕违反本禁制令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因而选择不参加涉及该歌曲的正当活动。陈健强也认为,禁制令执行程序或与《香港国安法》的检控程序有冲突。
香港律政司星期一发声明说,申请临时禁制令是为了履行港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保障国歌的尊严。律政司已向法庭呈交上诉许可申请,请求上诉庭颁下临时禁制令,并重申作为公众利益的监护人。
香港经济民生联盟主席卢伟国称,有关歌曲用来为“港独”宣传、鼓吹分裂国家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并对国歌造成侮辱,损害国家和特区政府的尊严。港府不应坐视其继续传播,否则就向外界传达出一个极为错误及危险的信号,变相助长“港独”势力气焰。
卢伟国认为,律政司就判决提出上诉,是主动及时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杜绝宣扬“港独”歌曲的传播,防范有人借歌曲危害国家安全,从根源防止分裂国家的活动,是必要及时、合法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