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国安处悬红通缉八名被指违反国安法的海外港人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宣布,悬红共800万港元(约138万新元)通缉八名被指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海外港人,当中包括三名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罗冠聪和郭荣铿。
综合《南华早报》《明报》《星岛日报》等港媒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星期一(7月3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公布悬红800万港元通缉八名被指违反国安法的海外港人的消息,每名被通缉者悬红100万港元。
这是《香港国安法》2020年6月30日实施以来,香港警务处国安处首次悬红通缉被指违反国安法潜逃海外的香港人。
被悬红通缉的八名香港人是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郭荣铿、许智峰、蒙兆达、刘祖迪和罗冠聪。他们目前分别定居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和英国等地。他们被指犯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鼓吹制裁香港、香港官员、法官和检控人员,破坏行之有效、不受干预地司法权的情况、为外国出谋献策,以打击香港金融制度甚至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说,被悬红通缉者触犯十分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警方高度重视相关案件,因此每人悬红100万港元,希望市民提供消息。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高级警司洪毅说,国安处已掌握上述八人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证据,有关罪行昭然若揭,警方必定会全力追究。除了向法庭申请拘捕令、通缉窜逃海外的八人之外,也必须防止有人利用不同途径,包括金融机构账户等,协助上述八人继续危害国家安全。
李桂华强调,向海外通缉者悬红100万港元的做法,绝不是搞政治秀或散播白色恐怖,而是想将有关人士绳之于法,有助日后拘捕或检控行动,将相关人士送上法庭。他也说,只要有人提供有用消息,警方便可据此拘捕涉案相关人士,并发赏格给提供消息者。
李桂华说,如果被通缉者主动放弃犯罪、主动投案、如实公述自己的罪行、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让警方侦破其他案件,法庭可向被告从轻和减轻处罚,因此希望他们珍惜这个机会回港自首。
香港警方强调,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要妄想他们潜逃海外,就可以逃避刑责。任何人士或组织不论身处何方,或用任何方式,只要涉嫌犯下《香港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下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罪行,警方必定追究有关人士的相关刑责,要他们为自己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负上责任及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