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发文称炸解放军营 被判监四年半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2-11-14 17:50
香港27岁大专男生五年前在高登讨论区发贴文称,要炸解放军军营后被捕,经审讯后被定罪,星期一(11月14日)被判监四年半。
据《明报》报道,该男生2017年以“不排除制作硝酸甘油炸药轰炸解放军军营”为题,在高登讨论区发贴文,翌年被捕。他否认一项煽惑他人制造爆炸品罪,经审讯后罪成,还押至14日在区域法院判刑。
暂委法官郑纪航认为,被告的目标指向解放军军营,令案情进一步恶化,加重刑责,但考虑控方事隔三年才提控,“有不必要的延误”及被告年轻等因素,减刑半年,判囚四年半,另指令惩教署在有需要时提供心理辅导或治疗。
被告陈振铭(案发时22岁)被控于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制造爆炸品硝酸甘油。
法官郑纪航在判刑时引述爆炸处理科报告称,被告煽惑他人制作8至14克的硝酸甘油炸药,其威力在一米范围内足以致命,在近距离也可炸断手脚,而盛载炸药的容器碎片则可发射至5至10米距离,效果犹如小型手镏弹。
法官郑纪航认为,硝酸甘油炸药的杀伤力比TATP及手镏弹更强,虽然贴文没有提及脱敏程序,炸药可能在送抵目标地前爆炸,但仍能令制作者或无辜巿民受伤。而被告在高登发文,足以煽惑分布各区,受众者可以倍数制作炸药,后果或极其严重。
另外,心理报告显示被告患有自大型妄想症,法官郑纪航指出被告获伦敦大学取录,反映其智力无异常,相信他犯案时“经过深思熟虑,是有意识、有逻辑”,不会因其心理状况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