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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检察院:“操场埋尸案”起诉24人均被判刑


 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  更新时间:2022-01-04 13:5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12月31日,湖南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百坚在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徐百坚在报告中提到,检察机关深挖彻查尘封16年之久的“操场埋尸案”,立案查处失职渎职的5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起诉的24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写入2021年工作报告并入选典型案例,专案组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2019年4月中旬,湖南怀化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

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被称为“操场埋尸案”。全国扫黑办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湖南省委高度重视,要求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对涉案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案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经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

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

2019年11月26日,湖南省扫黑办和怀化市委通报,该案19名涉案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12月17日至18日,“操场埋尸案”一审宣判,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被判死刑。12月30日,“操场埋尸案”时任校长黄炳松获刑15年。

2020年1月10日,“操场埋尸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1月20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4月3日,“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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