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 知情人披露案发细节


 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  更新时间:2021-12-20 17:14

文/陈威敬

南京女大学生李倩月遇害案一审开庭计划临时取消。

在正式开庭的前一天下午,12月16日,李倩月的父亲李胜接到法院通知称,无法如期开庭。据李家的委托律师介绍,延期原因系辩方律师在庭前会议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得知延期开庭后的李胜与妻子。

因李倩月是在云南西双版纳遇害,该案也交由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从江苏赶往云南的李家人对此颇有微词,法院临时变更开庭时间,给受害人一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我们一大家子十几口人,从江苏到云南三千公里”。

李家的委托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他们已就开庭时间与法院协商,未获悉辩方提出的非法证据的具体内容。

被男友密谋杀害

这次开庭,李胜已苦苦期盼了一年多。他没有想到,女儿心爱的男朋友洪乔(化名),竟在与女儿相识一个月时就起了杀机。

李倩月,江苏扬州人,殁年仅21岁。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7月9日,当天上午,李倩月南京住地的监控摄像拍下了她出门时的画面,与平时迥异的造型,背着单肩包。

次日,李倩月家人从洪乔口中得知,因两人吵架,李倩月已失联,还拿走了他的5万块钱。

李胜随即赶到南京。第二天,洪乔带着他到手机店称可以通过定位找人,但随后不了了之。之后,洪乔还陪同他们报了警。

7月17日,李胜从警方获悉,李倩月坐飞机去了云南,轨迹消失在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一处检查站。在边境派出所,一名公安向李胜透露,洪乔或有作案嫌疑。在当地寻查的过程中,李胜一度距离女儿的遇害地点只有几百米远。

李胜称,他从未将洪乔与杀人凶手联系到一起,但他仍试探着给洪乔打了个电话。他提供的录音显示,洪乔引导他到边境再找一找,还暗示李倩月可能与别人一起偷渡了。

8月4日,也即李倩月失联的第25天,李胜等来的是女儿的死讯。根据勐海县公安局通报,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乔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还污蔑我女儿拿了他的钱,我没有想到20来岁的孩子能这么心思缜密,还特意让媒体不要去打扰这个孩子。”李胜说。

嫌犯曾自称“特种兵”

遇害的6天前,李倩月刚刚领到自己的大学毕业证。中国新闻周刊从李倩月的一名好友处了解到,李倩月所学的是空乘专业,但为了与洪乔维持关系,她在毕业后仍在一家服装店做兼职店员。

此外,她也在准备自考。如果不出意外,她将会在当年8月1日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

李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李倩月是家中的独生女。当年端午节,她曾带着洪乔回家见了父母,两人是在地铁上认识的。

案发后,李胜获悉,洪乔在与李倩月相处的过程中,冒充“国家安全部门人员”,并以“危害国家安全”为借口,指使张某光、曹某青将李倩月骗至云南杀害,且在两人认识的第一个月,洪乔即有了杀害其女儿的想法。

而据事后的知情人披露,洪乔的身份还包括“特种兵”、“战地记者”等。但实际上,事发时的洪乔是一名失业人员。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洪乔毕业于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而据多名网友反映,洪乔父亲系南京司法局的一名处长。南京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此事,并称该局已关注到了舆情,对此事也非常重视,目前洪父仍在正常履职。

据知情人披露,2020年7月初,洪乔邀约张某光、曹某青帮忙杀害李倩月,并制定了诱杀细节。三人为作案准备了摄像头、迷彩训练服、手提灯、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且多次演练作案方法。

上述知情人披露,洪乔供述其因二人恋爱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遂产生上述念头。

该年7月6日,洪乔诱骗李倩月前往勐海县。随后,洪乔向张和曹提供资金,让二人提前订购机票前往,做好作案准备。

次日晚上8时许,李倩月落地后,二人将她指引至普洱茶公园。随后,张某光、曹某青按照预先演练的步骤徒手扭断李倩月颈椎,致李倩月当场死亡,二人又将尸体抬入坑内掩埋。

作案时,洪某24岁。张某光21岁,无业。曹某青20岁,系南京一分局辅警。

事发后,李胜从女儿手机里的小红书软件上看到,李倩月收藏了多篇关于云南勐海县的旅游攻略。

庭审临时延期

等待开庭的日子无疑是煎熬的。女儿遇害后,妻子也陷入抑郁。以前,作为一名基层工人的李胜很少与社交媒体打交道,但一年多的时间以来,他学会了发微博、用抖音……“这个事情以后,我什么都学了”。

今年12月7日,李胜接到了来自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该案的主审蔡姓法官的电话,称该案将于12月17日上午开庭。李胜提供的录音显示,上述法官还表示西双版纳防疫严格,叮嘱其办好防疫手续。

12月12日,李胜及一家人就从江苏赶到了云南,为案件的开庭做准备。李胜称,尽管已将开庭通知告知家属,但法院迟迟未正式发放开庭通知书。

12月14日至16日,李胜每天都会到西双版纳中院问询通知书的事宜,但工作人员则回应“领导不在”、“相关事宜仍在决定”等。

16日下午4时许,李胜从中院的一名专委获悉,次日的庭审临时取消,延期时间尚未确定。

李倩月一家的委托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次庭审延期是因为12月13日庭前会议时,辩方律师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

非法证据,通俗而言即侦察机关通过非法手段收集、获取的证据。中国新闻周刊检索发现,根据《五部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5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开庭通知书应不迟于开庭的三日前送达。就上述情况,中国新闻周刊前往西双版纳中院核实,但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采访。

12月17日,原定的一审开庭变更为第二次庭前会议。

李家人对此颇为不满。“我们一大家子十来口,从江苏到云南三千公里,我们是回也回不去,住也不知道怎么办。”16日下午,李胜在其微博@天都塌了07诉称。李胜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多次往返江苏和云南,已耗资20余万元,目前家中是负债状态。

此外,李胜称,为了凶犯能被严惩,李家本已打算放弃民事赔偿。但他们从法院获悉,若无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家属及民事委托律师在庭审中无发言权。另外,第一次庭前会议,被害人家属及律师不被允许参与。

12月17日中午,李胜临时接到法院通知,他与律师被允许参与下午的该案第二次庭前会议。

据李家的委托律师介绍,当日下午的庭前会议,因他在时间上有冲突,被害人家属向法院申请不早于12月26日开庭,且开庭应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家属。此外,被告人一方与被害人一方的庭前会议系分开进行,未获悉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及的非法证据内容。

李胜称,因开庭时间仍无法确定,他们将先行返回江苏,目前李倩月的遗体仍留在勐海县某医院内,“原打算一审开庭结束后就把她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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