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与南昌军嫂同居 男子被控最重可入狱三年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10-27 18:21
中国江西省会南昌一名正在杭州服役的李姓军人,怀疑妻子可能与一名男子同居,官方接获报案后介入破获这起破坏军婚案,介入军人婚姻的男子最重可被判刑三年。
中共江西省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星期五(10月25日)在微信公众号“平安南昌”发布消息,目前正在杭州服役的李姓军人,今年3月在家人介绍下与一名陈姓女子登记结婚。一名龚姓男子明知陈姓女子已是军人配偶,仍与她一直在南昌县向塘镇保持同居关系。李姓军人5月底发现后报案。
因李姓军人在杭州服役取证困难,杭州市军事检察院随即通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军方及李姓军人取得联系后,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公安机关立案后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很快侦破。
龚姓男子被抓后供述犯罪事实,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表示愧疚并认罪认罚。
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强调,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他们的婚姻家庭关系不同于普通家庭。对军人婚姻家庭的破坏,不仅严重侵害军人权益,也影响军队安全稳定和国家国防利益。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办理的第一起破坏军婚案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根据中国刑法《破坏军婚罪》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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