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不易界定条款拟在二审修改完善
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星期五(6月21日)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不易界定、执法中不易把握,修订草案一审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综合考虑,拟在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作出更有针对性、更具体的修改完善。
根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的主要修改还包括:完善关于涉未成年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加规定,公民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权采取制止行为。针对违规养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增加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按照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和保障执法的要求,拟进一步完善程序规定,包括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形;规范提取采集有关信息、样本的程序规定;适当扩大治安管理处罚听证的案件范围;增加规定正在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特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出所等。
黄海华说,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到湖南、广东、江苏、云南、山东等地调研座谈,并征求地方、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的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面对修订草案较为关注。
黄海华指出,经认真梳理,常委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单位、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基层群众主要就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违规养犬、噪声扰民、有关违反公共秩序行为以及有关执法程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经全面审慎研究,部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下一步,还要继续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好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