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者:西藏英译不用“Tibet”用拼音“Xizang”是依法办事
“西藏”多年来一直以“Tibet”为英文译名,中国近期开始改用汉语拼音“Xizang”进行翻译,有中国学者认为,用拼音是依法办事的体现,也有助于提升中国涉藏国际话语权。
据澎湃新闻星期三(10月11日)报道,在10月4日至6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西藏“环喜马拉雅”国际合作论坛的翻译过程中,“西藏”的英文翻译不再延用“Tibet”,而是采用汉语拼音“Xizang”进行翻译。
报道称,“西藏”一直被英译为“Tibet”,但在中国境外使用“Tibet”一词代表“西藏”的大量语境里,其引申意不仅包括西藏,还涵盖了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涉藏州县。
近年来,在中国对外报道西藏时,“Xizang”的用法也正被大量采纳。报道称,“西藏”英文翻译采用汉语拼音“Xizang”是依法办事的体现。
中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在第十五条规定: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按照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则拼写。按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地名为标准地名。标准地名应当符合地名的用字读音审定规范和少数民族语地名、外国语地名汉字译写等规范。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使用罗马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统一规范。它不仅适用于汉语和国内其他少数民族语,同时也适用于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世界语等罗马字母书写的各种语文。
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蒙、维、藏语地名以及惯用蒙、维、藏语文书写的少数民族地名,按《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拼写。
中共中央统战部旗下微信公众号“统战新语”今年8月曾刊文《【观点】“西藏”的英译是“Tibet”吗?》分析这一翻译话题。
文章提到,在第七届北京国际藏学研讨会上,许多人将过去七年里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投书研讨会,其中不乏涉及“西藏”英译的成果。
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林平说,“Tibet”这样的译法给国际社会正确认识西藏地理范围产生了严重误导,对于纠正西方流传甚广的“西藏”地理概念极为不利。
他认为,若要摆脱西方和分裂势力在涉藏话语上的概念陷阱,中国急需探索使用能够准确表达中国立场的“西藏”一词英文译法。
王林平指出,近来达赖集团对使用汉语拼音“Xizang”作为“西藏”的英译提出批评,恰恰说明这种译法击中了分裂势力的话语要害。
文章提到,1977年的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了中方提出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的提案。
中国国务院1978年批转了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中国地名委员会等部门的一份报告,正式确定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这意味着用拼音拼写人名、地名,适用于包括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在内的所有罗马字母语文书写。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副总干事廉湘民表示,这些为采用拼音作为“西藏”一词的英文译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用拼音,是依法办事,将我们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廉湘民说,“西藏”一词在汉语、藏语中毫无争议,它的翻译变化主要影响的是对外传播,也就是涉藏国际话语权的问题。
廉湘民还直言,西方一些人会有一些不同意见,但中国依法处理涉藏事务,“能不能接受,是他们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