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意见惩治网络暴力
中国三部门发布意见,规定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可提起公诉,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暴力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星期一(9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网络暴力适用的具体罪名,以及对情节严重的网络侮辱和诽谤,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诉、公益诉讼。
《意见》规定,针对网络暴力的不同行为方式,分别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
《意见》规定,实施侮辱、诽谤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应当综合侵害对象、动机目的、行为方式、信息传播范围、危害后果等因素作出判定。
该文件也明确了在网络暴力中平台的责任。《意见》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意见》也指出,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
中国近年来多个引发热议的社会事件,均或多或少与网络暴力相关,例如,今年武汉遭碾压儿童的母亲,被大批网民攻击,称孩子没有了还有心情化妆后,坠楼身亡;因一头粉色头发成为舆论焦点的95后“粉发女孩”患抑郁症后自杀。也有法学专家提出,应制定专门的反网络暴力法。
此次的《意见》也特别指出,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网络暴力,要从重处罚。
《意见》要求,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