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要求提前申报无人机飞行计划
中国厦门市官方宣布,无人机使用者要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登记,无人机飞行方面也须提前申报飞行空域和计划。
厦门市公安局星期二(9月20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出通告,要求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者建立销售台账,记录购买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以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的名称、型号、序号等相关信息,接受有关部门查验,并告知购买者相关使用规定及说明。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拥有者在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后,应向中国民航局的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办理登记。
在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飞方面,应提前向飞行管制部门申报飞行空域和计划,需要办理其他飞行手续的也应当依法办理。审批同意后,在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活动现场使用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还需在起飞24小时前通过“厦门百姓”APP的无人航空器模块,报告起飞位置和飞行范围。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须严格按照申报线路和范围飞行,严禁在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的上空,以及其他特定区域飞行。
未经飞行管制部门审批擅自飞行的,由相关部门处理;起飞前24小时未报告起飞位置和飞行范围的,公安机关将发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人民币(200新元)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非法破解无人机安全控制信息系统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厦门市官方解释,推出上述规定的目的是要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厦门空域秩序。
厦门官方在上个月暂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在厦门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禁令长达10天,目的是要确保当时在厦门举办的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能安全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