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广西自治区前副主席徐炳松出狱后高调摆寿宴
23年前因受贿而被判无期徒刑的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徐炳松,出狱后高调举办81岁大寿宴会,还邀请同样落马入狱后获释的中共广西钦州原市委书记俞芳林等到场贺寿。
据香港《星岛日报》引述消息人士报道,这场寿宴于本月22日在广西南宁一家酒店内举办,相关视频周四(23日)开始在微博上流传。
视频显示,当天酒席开了约七桌。徐炳松致辞时说,今天除了亲朋好友,就是一些以前共事、“非常亲密的同志”。
徐炳松介绍的第一人是“一个是我过去在玉林工作,我的拍档,后来是钦州市委书记俞芳林”。俞芳林起立向现场人士挥手致意。徐炳松之后继续介绍在座宾客,包括据称是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的男子,以及另一名据称是广西某党组办主任的男子。
徐炳松提到这名“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对他和他家人的帮助,并说:“哎呀,我是时刻铭记在心,这情义啊,无法用金钱衡量、无法用金钱衡量。”
徐炳松还说:“想开一点,对不对?睡完觉以后,记得起床,不记得起床很麻烦,我们希望在座各位挚爱亲朋好友跟我们一样,愉快到老年……”
视频在网上传开后,有中国网民批评徐炳松此举恬不知耻,更质问:“所以出来了还是有钱?”
《人民日报》1999年曾报道,徐炳松1998年5月23日因受贿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月3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1999年8月26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徐炳松于1995年8月至1997年6月,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写条子、批示、直接过问干预等行为为他人谋利益,先后七次收受他人财物共55万元人民币(11万新元),构成受贿罪,判处徐炳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追缴赃物予以没收,不足受贿所得部分继续追缴,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徐炳松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徐炳松收受他人贿赂55万元人民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
另据中新社报道,视频中的俞芳林,原为中共广西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因巨额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年11月被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