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诈案 两被告表证成立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2-06-06 22:54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和前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欺诈案今天(6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控方完成举证,法官陈广池裁定黎智英和黄伟强表证成立。辩方称,两名被告选择不自辩,亦不会传召证人作供,案件押后至8月24日作结案陈词,期间黎智英继续还押,黄伟强则获准继续保释。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等报道,法官陈广池称,由于疫情关系,批准黄伟强维持毋须到警署报到,黎智英因涉违《香港国安法》下的勾结外国势力罪等案件须继续还押。
黎智英(74岁)和黄伟强(60岁)同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与壹传媒前营运总裁周达权及其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称租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苹果大楼,未违反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另被控已项欺诈罪,指他于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与他人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未按1995年10月24日的提案计划书和租契协议,及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使用有关处所;令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益;及令科技园公司或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