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 北京法院训诫百余名家长
中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五个多月,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国际家庭日和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北京高院今天(12日)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上述情况。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说,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其中民事案件有49件,主要涉及抚养、探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由;刑事案件22件,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案由。
通报显示,相关案件背后隐藏的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四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生而不养,养而不教”。二是部分家长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存在“不会管”“管太多”“舍不得管”等问题。
三是少数婚姻破裂的家庭情况影响了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四是部分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
北京法院少年法庭针对上述问题先后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116份。
陈伟红说,下一步法院将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改善成果评估标准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规范性意见,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保护措施等予以明确规定。
法院也将进一步关注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等特殊家庭,以及城乡结合部、困境儿童集中等重点地区,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创造家庭教育条件,提供更为精准的保护等。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去年10月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
法律也要求父母合理安排未成年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避免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并预防他们沉迷网络游戏;法律也明确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规定父母得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