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广告出现少先队员红领巾被指涉违法
中国零食品牌三只松鼠继因海报模特妆容事件被指辱华后,又被网民曝出2019年的营销海报使用佩戴红领巾的少先队员图像做宣传,被指广告涉嫌违法。
综合观察者网和红星资本局报道,有网友前天挖出三只松鼠在2019年发布的“331补脑节”产品宣传海报,海报显示,在印有“三只松鼠331补脑节”的海报中,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手里捧着“5年防骗,3年补脑”的零食大礼包。
网友指,海报中两名佩戴红领巾的少年画面不合规,不能把少先队的相关信息用于广告。还有网友指出,按照规定,广告必须要用规范字,规范字就是指简体字,但海报中使用了繁体字。
对此,有网友留言批评说,“看来三只松鼠真的需要补一补自己的脑子了”,但也有网友质疑,“19年的广告都翻出来?当时没发现吗?”
报道称,2019年三只松鼠主持过“331补脑节”相关话题,目前内容已无法查看。
据报道,中国全国少工委2005年11月发布的《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显示,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此外,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2020年印发的《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和队歌使用管理规定》也明确,红领巾、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及其图案、名义,队歌名称、歌词、曲谱等,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商业广告以及商业、娱乐等活动。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三只松鼠利用少先队员及其佩戴的红领巾做营销海报,很明显违反了全国少工委的上述规定。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也说,上述营销海报违反了广告法第58条规定,“属于利用和中小学生有关的物品做广告,可能面临的处罚是10~2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1万至4.2万新元)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处20万元到100万元的罚款。”